信质集团(0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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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21:34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公司《第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包括高层在内的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管理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
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4-04-18 21: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20124-14 号 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 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 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信质集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 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的依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质 ...
信质集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4-18 21:32
(草案)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零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30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 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3 / 30 特别提示 一、本《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信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信质集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18 21:32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四月 声 明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2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 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3 / 28 特别提示 一、本《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系信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 ...
信质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2024-04-18 21:32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6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 为基于《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23-2028)》而制定的,符合 ...
信质集团: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18 21:32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 | | | 目 录 2 | | --- | | 一、释义 3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6 |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6 | |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绩效考核 7 | |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9 | |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9 | |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5 | | (八)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17 | |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17 | |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7 | | (二)对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20 | | (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21 | | 六、结论 21 | |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22 | |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22 | | (一)备查文件 22 | ...
信质集团:董事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4-18 21:32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紧密绑定;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并进一步提升高层人 员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有利于引导核心 骨干及中高层员工长期关注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的可 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信质集团股 ...
信质集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18 21:3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6人,董监高共7人[10]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00万元[10]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股票购买[11] - 存续期为18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11]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8] - 完成标的股票购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情况[8] 管理原则与方式 -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7] - 由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管理至存续期满[12] 持有人权益与会议规则 - 持有人放弃表决权,保留分红权和投资受益权[13] - 召开持有人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15] - 议案经超50%份额同意表决通过(特殊情况除外)[17]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临时提案和提议开会[17] - 审议融资事项需1/2以上份额同意[17] 管理委员会相关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18] - 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委员违规,持有人会议可罢免并要求赔偿[19] - 负责召集会议、执行决议及日常管理[19]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股票获取与收益处理 - 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持有信质集团股票[22] - 锁定期内派息,现金股利锁定期结束后管委会决定分配[23] 计划变更与延期 - 存续期内变更需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26] - 锁定期或存续期届满未延期,30个工作日内清算[27]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未售完股票,可延长不超12个月[28] - 因停牌未售完,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可延长[28] 其他 - 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28] - 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信息,展期需说明差异并履行义务[28]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0]
信质集团: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2024-04-18 20:38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毛俊健 | 中层管理人员 | 87 | 路冬梅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 | --- | --- | --- | --- | --- | | 14 | 巩海楠 | 中层管理人员 | 88 | 钱鑫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5 | 杨正平 | 中层管理人员 | 89 | 金灵威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6 | 项兆辉 | 中层管理人员 | 90 | 朱海霞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7 | 夏省 | 中层管理人员 | 91 | 王舜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8 | 张亚军 | 中层管理人员 | 92 | 黄万国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19 | 洪争光 | 中层管理人员 | 93 | 蒋光虎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0 | 徐前顺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94 | 张远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1 | 丁黄杰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95 | 杨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22 | 崔海琴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96 | 苏张兴 | 核心技术(业务)人 ...
信质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岳江】
2024-04-18 20:38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谨慎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 展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岳江,1969 年 8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浙江临海染织总厂主办会计,台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助理、注册会计师,临海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台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浙 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