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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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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视通(00277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审计人员与会议 - 内部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专职经理1名[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12]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每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3] - 每季度结束后综合审计,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27] 审计检查与档案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14] - 审计部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将档案送交档案室,底稿保管5年,其他报告保管10年[20] 审计通知与频率 - 审计需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专案审计除外[2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3] 内控评价与鉴证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8]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37] 报告披露与制度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9]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1][42]
真视通(0027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事务部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12] 信息披露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在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列明风险因素[19] - 情况变化时公司需及时更新已披露的自愿性信息[19] - 公司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9] 股东会相关 - 证券事务部负责股东会的安排组织工作[21] - 公司可利用互联网络对股东会进行直播并保留视频资料[21] 年度报告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38] - 公司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披露通知,会议时间不少于二个小时[39][40] 沟通方式 -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应尽量公开进行,可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网上直播方式[26] - 公司一对一沟通中不得发布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相关记录资料应在网站公布[30] - 公司应安排投资者等到下属生产工厂等进行现场参观,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32][34] 咨询渠道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站地址、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需及时公告[27][36][38] - 公司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接听,重大事件时开通多部电话[3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应避免其为竞争公司服务,尽量现金支付报酬[42][43]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避免出资委托发表报告[46] 档案管理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5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52] - 档案应按管理方式分类并妥善保管[52]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52]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5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制度的制定、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 - 文档时间为2025年6月[55]
真视通(002771)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印章种类 -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公司章等多种类型[6] 刻制与废止 - 刻制印章需向总部申请,经多级审批后统一刻制[11] - 废止印章按原刻制流程审批,交由总部封存[14] 保管与使用 - 各类型印章由不同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需审批[15][26][29][33] - 特殊情况口头审批需事后补签,外借需填申请表并遵循审批流程[16][39][41] - 印章使用需登记,内容含用印时间、数量等[43] 执行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执行[45][46]
真视通(00277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资金管理 - 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得多种方式提供资金[4][5] 监督管理 - 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进行日常监督[9]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违规处理 - 发现侵占资产申请司法冻结股份,未清偿30日内变现偿还[12] - 对协助、纵容侵占等责任人处分、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16]
真视通(002771)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9:17
舆情管理体系 - 舆情管理制度已实施,《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废止[12] - 舆情工作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4] 舆情处理机制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各互联网载体[6]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证券部监控[8] 信息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0] - 擅自披露或媒体造假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0] 处理原则 - 舆情信息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7]
真视通(00277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2] - 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28] 决策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并签署协议[1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一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董事会递交[19] - 重大临时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常会每季度召开1次[2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纪要管理 - 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30] 审计要求 - 投资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项目审计[27] - 工程竣工后需进行工程决算审计[31]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33] 财务支出 - 大额或重要财务支出需经申请、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30] 工程招标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31]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6]
真视通(0027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认定为重大差错[6] - 报表附注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属重大差错[9] - 重大诉讼等事项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属重大差错[10]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属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8]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审计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4] - 情节恶劣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处理[15] - 阻止不良后果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7] 制度相关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制定和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真视通(00277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3] 管理与监督 - 公司根据战略对子公司实行年度预算管理[6] - 公司向子公司推选董事等人员并可适当调整[10] - 子公司董监高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1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28] 信息与报告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经营业绩等信息[6] -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按月、季、年向公司递交财务报表等[15] - 子公司年末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报公司董事会[19] - 子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合规[24] 财务与审批 - 子公司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政策[14]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资金变动并接受考评[14] - 子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等[16]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外借资金等[16] - 子公司重大交易按规定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子公司对外投资计划由公司统筹管理并报批[21] - 子公司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并报批[21] - 子公司筹资方案上报公司并履行审批程序[21] 违规与制度 - 子公司违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2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1]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真视通(002771)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5] 人员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 报告编制与审计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 - 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先编制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部核查后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人员职责 - 董事、高管等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5] - 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中履职,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10]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和披露工作,证券部协调实施[14]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4]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业绩预告[25]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召开前3日(季度报告)或10日(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秘书将定期报告审核稿送达董事审阅[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形成决议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签字后,证券部经审核向深交所提交披露申请和文件,审核通过后向指定媒体披露及报送监管部门[21] - 应于预约日期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定期报告信息[22]
真视通(0027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9:17
公司定义 - 公司下属企业指直接或间接控股超50%或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获悉重大信息需通告公司[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6]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涵盖《证券法》规定重大事件等多种情况[6] - 重大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8]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9] - 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包含董事会审议事项等内容[10]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11] 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有明确程序[16] - 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重大事项审议等时报告[17] - 报告义务人需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进展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7] 信息保密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信息披露前不得泄漏信息等[18] 管理要求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和子公司进行信息收集等工作[18] - 公司追究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的责任人[18] - 证券事务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责任人考核[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0]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为准[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