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00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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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2] - 改聘时新事务所近3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5]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 聘期1年,可续聘[11] 文件保存与人员限制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改聘情况与流程 - 四种情况应改聘[15]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需调查后提议委任并提交股东会[16] - 非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后续处理与披露 - 解聘或不续聘应通知并提供陈述便利[16] - 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情况并评价[16]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信息[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8] - 严重违规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 违规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9]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业务决策 - 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开展业务应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 董事会、股东会为决策机构,未经授权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8] 业务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3] - 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小组分析操作,财务部收付款等[9] - 开展业务前应选实力雄厚排名前列的期货经纪公司或代理机构[13] 业务披露 - 已实施业务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4] 业务执行 - 业务人员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效果[16] - 业务人员定期对账并向管理层报送报表[16] 业务档案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至少10年[18] 责任承担 - 按规定执行交易风险公司承担,违规行为人担责[20] 制度相关 - 原《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废[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2][23]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订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35][36] 管理原则与目标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 管理目标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管理对象与沟通内容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7] 管理负责人与机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0]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负责机构[12]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通报需与决议同时披露[16] - 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披露通知[15]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20][21] - 六种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2][23] 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尽量公开,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23] - 应事先收集投资者提问并确定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23][24]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披露主要内容并编制活动记录表[24][25]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7] - 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可录音录像[28] - 需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9] 沟通渠道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并反馈[31]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31] -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及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31]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3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审计过程执行到 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责任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等部门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等[3]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3]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致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5] 处理规则 - 情节恶劣等情况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况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0] - 董事、高管失职可免除或提请免除职务[11] - 相关人员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1] 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1] 制度审议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14][15]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 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100%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 或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 ...
万里石(002785) -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21:1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规范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防范财务 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包括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担保形式包括但不 ...
万里石(002785)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0-24 21:16
陈善昂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善昂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陈善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厦门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和离岗创业暂行规定》 对在校期间取酬兼职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严格遵守学校规定,陈善昂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 陈善昂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与陈善昂先生协商,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 陈善昂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 间,陈善昂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 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善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证券 ...
万里石(00278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胡精沛)
2025-10-24 21:16
独立董事提名 - 胡精沛提名朱西养为厦门万里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情况 - 被提名人未取得深交所认可证书,提名人将促其参加培训取得[8]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21][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无禁入等不良记录[27][28]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