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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0028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和《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美格智能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 ...
美格智能(00288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 内部审计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进行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 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 ...
美格智能(0028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3] - 对外担保需在深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相关总额[4]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4] - 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8] - 涉及关联交易的担保,董事会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相关同意[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管理 - 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须与担保数额相对应[14] - 财务部门应保管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14] - 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担保业务并跟踪被担保人情况[15] 担保后续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前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债务[15] - 担保合同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通报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加分配[16]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16] 责任承担 - 相关责任人未正确履职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美格智能(00288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9 22:17
第一条 为提高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强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 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但 ...
美格智能(002881)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2025-05-19 22:17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美格智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 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国家秘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称"《保 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 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 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公告〔2023〕44 号,以下称"《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 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试行办法》中所规定 的直接境外发行上市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包括以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 行存托凭证,或者以非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上市存托凭证。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申请阶段、 ...
美格智能(00288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 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 关义务的其他主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 披露。信息披露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1 / 19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的渠道和程序,接受股东和社 会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
美格智能(002881)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6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1123444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1123444股[6][13] 股东信息 - 股东王平持股46336000股,占比57.92%[13] - 股东深圳市兆格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480000股,占比18.10%[13] - 股东王成持股11584000股,占比14.48%[13] - 股东深圳市凤凰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00000股,占比9.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18] - 收购后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等对违规董事等诉讼[2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0] 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4] - 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34]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3]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7]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7][109]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9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2]
美格智能(002881)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三、 程序、监察、汇报 第二条 公司致力为全体雇员缔造包容及互助的工作环境,尊重个体之多样性,并重 视雇员尊严。公司亦致力促进雇员平等及多元化,并在招聘、培训与发展、薪酬,以及就 业和晋升机会方面提供平等机会。所有董事会成员及雇员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 在考虑人选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 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的裨益。 第三条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将妥为考虑多项因 素(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或连任董 事,该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a)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教 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b)资格,包括 在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及其他专业资质;(c)就可用时间投入 而言,对于董事会的职责的承担;(d)品格诚信方面的声誉;(e)该候选人可以为董事 ...
美格智能(0028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_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 务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和《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 ...
美格智能(0028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9 22:17
美格智能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 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 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董事会秘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