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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意华股份(00289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 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 ...
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科学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温州意华接插 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
意华股份(0028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担保行为的内 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防范担保风险,根据我国《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 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除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原则 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量力而行、严控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本公司行为,其对外 担保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的 担保, ...
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资格证书[3]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多次被批评者不得担任[3][4] 聘任与解聘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重新聘任[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一月内解聘[5]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 - 接受董事会指导考核,公司按业绩评价[11][12]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3]
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 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主要职责是研究并提建议,检查督促实施并报告[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按需召开[8]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8]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9]
意华股份(0028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不适宜履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报告与职权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4]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工作安排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同等知情权[23][24]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2] 其他 - 公司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2025年10月[30]
意华股份(0028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离职披露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管辞任情况[4]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股东会、董事会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补选与交接 - 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 董事、高管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6] 义务期限 - 离职人员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
意华股份(002897)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266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3,880,696元[8]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意华控股集团持股25,201,915股,比例63.3085%[15] - 上海润鼎投资管理中心持股3,706,164股,比例9.3101%[15] - 爱仕达集团持股1,950,360股,比例4.8994%[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3,880,696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7]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股东,对董高人员造成损失有权请求起诉[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少于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0]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