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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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涨超400%!2只大牛股,明日复牌!
搜狐财经· 2026-02-01 17:37
重点关注:个股异常波动与复牌 - 锋龙股份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连续17个交易日涨停,价格涨幅达405.74%,公司公告称股价已严重脱离基本面,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股票自2月2日起复牌 [2][14] - 嘉美包装股票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价格涨幅达408.11%,已背离公司基本面,公司不涉及机器人相关业务,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8543.71万元至10442.31万元,同比下降53.38%至43.02%,核查完成并于2月2日复牌 [2][15] 宏观要闻:经济数据与政策提名 - 1月份中国制造业PMI、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49.3%、49.4%和49.8%,较上月分别下降0.8、0.8和0.9个百分点,但出厂价格指数近20个月来首次升至临界点(50%)以上 [4] - 美国总统特朗普于1月30日提名美联储前理事凯文·沃什为下任美联储主席,该提名尚需参议院批准 [5] 金融证券:监管动态与市场规范 - 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要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全力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势头,并提及将抓紧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持续推动科创板改革等具体措施 [7] - 证监会就修改再融资相关适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内容涉及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并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8]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划定催收红线,包括未经同意严禁在晚22:00至早8:00催收,以及对同一联系方式当日尝试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 [9][10] - 香港证监会高度关注2025年新上市申请激增期间出现的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有16宗上市申请的审理流程被暂停 [11] 产业公司:科技前沿与风险事件 - SpaceX计划构建一个规模最高达100万颗卫星的太空算力卫星星座,并搭载轨道数据中心,旨在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提供算力基础设施支持 [13] - 深圳市杰我睿珠宝有限公司出现兑付困难,在罗湖区工作专班督促下,公司已处置资产、筹集资金并启动兑付,开通了线上签约兑付渠道并设立线下办理点 [16] 市场数据:新股申购与限售解禁 - 本周(2月2日当周)暂有2只新股申购:易思维(申购代码787816)和爱得科技(申购代码920180) [17] - 本周将有42股解禁,合计解禁数量46.11亿股,总解禁市值1034.19亿元,其中信达证券解禁市值448.79亿元,中微半导解禁市值133.81亿元,长江电力解禁市值121.51亿元 [17] 机构策略:市场观点与配置思路 - 中信证券认为,涨价线索的全面演绎可能贯穿一季度,周期板块因利润率修复空间大而受益,配置应围绕中国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在全球定价权的重估,化工、有色、电力设备、新能源的底仓配置思路依然成立 [19] - 申万宏源指出,尽管特朗普提名沃什为美联储主席引发金融市场波动,但市场仍预期2026年美联储将降息2次 [20]
暴涨超400%!2只大牛股,明日复牌!
证券时报· 2026-02-01 17:27
重点关注 - 锋龙股份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连续17个交易日涨停,价格涨幅为405.74%,停牌核查工作已完成并于2月2日复牌 [2] - 嘉美包装股票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价格涨幅为408.11%,已背离公司基本面,停牌核查工作已完成并于2月2日复牌 [2] 宏观经济数据 - 1月份中国制造业PMI、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49.3%、49.4%和49.8%,较上月分别下降0.8、0.8和0.9个百分点 [3] - 1月份出厂价格指数近20个月来首次升至临界点(50%)以上,新动能延续扩张态势,金融业商务活动指数较上月和去年同期均有明显提升 [3] 政策与监管动态 - 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要全力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势头,聚焦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抓紧推出深化创业板改革,持续推动科创板改革落实落地 [5] - 证监会就修改相关适用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并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 [6] -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 (试行)》,划定催收红线,包括严禁在晚22:00至早8:00未经同意进行催收,电话催收对同一联系方式当日尝试拨打次数不宜超过6次 [7] - 香港证监会高度关注2025年新上市申请激增期间出现的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16宗上市申请的审理流程已暂停 [8][9] 产业与公司动态 - SpaceX计划构建一个规模空前的太空算力卫星星座,卫星数量最高可达100万颗,并搭载轨道数据中心,旨在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提供算力基础设施支持 [11] - 锋龙股份公告称,优必选承诺在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持有资产的计划,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12] - 嘉美包装公告澄清不涉及机器人、扫地机器人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3.71万元至10442.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38%至43.02% [13] - 深圳市杰我睿珠宝有限公司经营异常事件出现进展,在工作专班督促下,公司已处置资产、筹集资金并启动兑付,开通了线上签约兑付渠道并设立线下接洽办理点 [14] 市场数据与事件 - 本周(2月2日当周)暂有2只新股申购:易思维(申购代码787816)和爱得科技(申购代码920180) [15] - 本周将有42股解禁,合计解禁数量为46.11亿股,总解禁市值为1034.19亿元 [15] - 解禁市值超百亿元的个股有3只:信达证券解禁25.51亿股(占总股本78.67%),解禁市值448.79亿元;中微半导解禁2.31亿股(占总股本57.77%),解禁市值133.81亿元;长江电力解禁4.61亿股(占总股本1.88%),解禁市值121.51亿元 [16][17][18] 机构观点 - 中信证券认为,涨价线索的全面演绎可能贯穿一季度,周期板块的底层共性是利润率修复空间大,配置应围绕中国具备竞争优势的行业在全球定价权的重估,化工、有色、电力设备、新能源的底仓配置思路依然成立 [20] - 申万宏源指出,尽管特朗普提名沃什为下届美联储主席引发金融市场大幅波动,但市场仍预期2026年美联储降息2次 [21]
两大牛股,明日复牌
财联社· 2026-02-01 16:57
锋龙股份(002931.SZ)公告称, 近日收到优必选关于本次交易的进一步承诺,承诺在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持有资产的计 划。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公司股票自2月2 日起复牌。 锋龙股份、嘉美包装两只牛股今日双双公告称,明起复牌。 公告还称,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 来12个月内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 作风险,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锋龙股份停牌前录得18连板,股价逼近百元关口再创新高 ,最新市值达217亿元。 | 23.17 | | 所属行业:轻工制造+1.09% > | | | 查看所属板块 > | | | --- | --- | --- | --- | --- | --- | --- | | +1.82 +8.52% | | 包装印刷 | | 啤酒 | | | | | | +1.82 ...
停牌核查完成,锋龙股份2月2日起复牌!优必选承诺36个月内不注入资产
北京商报· 2026-02-01 16:41
公司股票交易与核查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连续17个交易日涨停,价格涨幅为405.74% [1] - 公司股票因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并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 - 公司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股票自2月2日起复牌 [1] 公司业务与未来规划 - 公司明确表示,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向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1] - 公司目前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未来仍将聚焦现有主业,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1] -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
锋龙股份 停牌核查结束 股票复牌
智通财经· 2026-02-01 16:16
公司公告核心内容 - 公司收到优必选关于交易的进一步承诺 承诺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持有资产的计划 [1]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 [1] - 公司股票自2月2日起复牌 [1] 公司业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 公司股票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 [1] - 公司股票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1] - 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1]
锋龙股份(002931.SZ) 停牌核查结束 股票复牌
智通财经网· 2026-02-01 16:16
交易与承诺 - 公司收到交易方优必选的进一步承诺 承诺在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持有资产的计划 [1]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程序 存在不确定性 [1] 公司业务与基本面 - 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 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未发生重大变化 [1] -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 股票交易与市场表现 - 公司停牌期间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相关核查工作已完成 公司股票自2月2日起复牌 [1] - 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 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1] - 市场存在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1]
锋龙股份: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完成,2月2日起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1 15:59
公司股价异动与停牌核查 - 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连续17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405.74%,并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1] -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起停牌核查,并计划于2026年2月2日开市起复牌 [1] 公司业务与财务状况澄清 - 公司目前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 [1] -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459.29万元 [1] - 公司认为当前股价已严重脱离基本面 [1] 关于优必选收购交易的相关说明 - 交易对方优必选承诺,在收购完成后36个月内,无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计划 [1]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程序,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1] 关于内幕交易的核查情况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中,锋驰投资的减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国信证券的股票买卖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1]
锋龙股份(002931) -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6-02-01 15:45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24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 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 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 露在 《证券 日报 》《 证券 时报 》及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 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 2026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0),优 ...
锋龙股份(002931) -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2026-02-01 15:45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承诺在本次收 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锋龙 股份")股票(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自 2026 年 2 月 2 日(星 期一)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交易风险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 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涨停,价格涨幅为 405.74%,期间多次触及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累积巨大交易风险,明 显偏离市场走势,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 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 ...
锋龙股份(002931)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2-01 15:45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 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锋龙股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锋龙股份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092 致: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