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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为360,971,763.16元,同比下降11.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03,781.33元,同比增长2.69%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364,522.63元,同比下降57.95%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638元/股,同比增长2.50% [1] - 总资产为1,825,885,710.10元,同比下降4.6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02,889,516.16元,同比下降0.92% [2] 股东结构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立建持股比例为24.58%,持有31,103,527股 [2]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王立建(24.58%)、吴剑波(11.41%)、武思宇(9.20%) [2] - 股东易山持股5.04%,其中4,462,500股处于质押状态 [2] - 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吴剑波不再担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3] 公司治理与重要事项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411005813,有效期三年 [4] - 公司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411006926,有效期三年 [4]
中岩大地: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其中董事牛辉和独立董事陈涛以通讯方式参与 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 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1]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旨在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提升会计信息真实性 [2]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 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5] - 新制定制度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5] - 修订制度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部分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董事会换届选举 - 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候选人包括王立建、吴剑波和武思宇 任期三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 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候选人包括申剑光、高强和姚立杰 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 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5][6] 独立董事津贴 - 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申剑光回避 独立董事年薪标准维持12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高强不领取津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7][8]
中岩大地: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股东权益 [1][2][4] 总则 - 募集资金包括公开发行证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 [4]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4]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投向 [4] - 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实际使用情况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4] - 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时 应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5]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对募集资金管理履行保荐职责 [5] 专户存储 -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 [5]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5] - 三方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账号 涉及项目 存放金额 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净额20%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抄送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及未配合查询时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时公司及子公司视为共同一方 [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时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 [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和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7] -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 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7]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7] - 资金支出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制度规定 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8] - 公司应按承诺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实施部门编制工作进度计划 定期报送财务部门和证券管理部门 [8] - 证券部负责相关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中披露使用 批准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 [8]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等情形时 应重新论证可行性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8] -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 异常原因 调整投资计划等情况 [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用途 改变实施地点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经股东会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等应按上市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通过专户实施 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已归还前次补充资金 单次补充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补充金额及期限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金额 流动资金不足原因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用途行为 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措施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10]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前应归还至专户 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10]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归还银行贷款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按项目进度使用 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应出具专项意见 涉及关联交易等应按上市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1]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经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 应承诺补充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按实际需求偿还或补充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11][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需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产品 不得为非保本型 流动性好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产品不得质押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闲置原因 投资额度及期限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用途行为 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措施 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范围 保本承诺及安全性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等内容 [12] -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 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 [13] 募集资金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实施主体 变更实施方式等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1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1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项目责任单位应作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 向总经理提交变更理由和方案 总经理确认后提交董事会 [15] - 董事会对变更方案按公司章程审议 或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议 可组织内部专家或聘请中介机构专项评估 [15] - 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擅自变更 [15] - 公司董事会应科学审慎选择新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信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使用效益 [16]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 董事会决议和公告文稿 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人意见 变更说明 新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立项机关批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相关中介机构报告 终止原项目协议等文件 [16][1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内容包括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审批情况说明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说明等 [17] - 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时应慎重考虑合资必要性 且公司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 [17]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应确保收购后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17]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改变情况 原因 对项目实施影响及保荐机构意见 [18]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净额10%时按相应程序使用 达到或超过10%时应经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低于1%时可豁免程序 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8]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因部分终止或完成出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 按变更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8] 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18]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重大风险或未按规定报告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 [19]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时应解释具体原因 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最近一次披露计划金额差异超过30%时应调整投资计划 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年度投资计划 实际进度 调整后计划及变化原因等 [19]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按格式指引编制及如实反映情况进行合理鉴证 提出结论 [20]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 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 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20] - 独立董事应关注实际使用与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 [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2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鉴证结论时保荐机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明确核查意见 [21] - 保荐机构发现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1]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时除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外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包括降低薪酬标准 免职等 并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21] 附则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2]
中岩大地: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核心观点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保障股东权益 [1] - 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涵盖内部控制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 [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 效率提升 资产安全和信息披露质量 [1] 内部审计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检查监督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 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 -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 配置至少3名专职人员 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 [2][3] 审计职责范围 - 内部审计需覆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 包括销售收款 采购付款 资金管理等 [5] - 重点审计领域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等 [6] - 每季度需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 防范资金占用问题 [4] 工作流程要求 - 年度审计计划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 年度报告在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 [4]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完整记录于工作底稿 [5]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含审查结论和改进建议 [5] 问题处理机制 - 对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需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 [6]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6] - 董事会需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后果及整改措施 [6] 人员管理 - 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 对失职或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7]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会计 法律 管理或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知识 [3]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部分条款于上市交易日起实施 [9] - 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和解释 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9]
中岩大地: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 加强信息披露 提升治理水平 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2] -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 [2] -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2]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非强制信息 [2] -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注意保密 [3] -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避免选择性披露 [3] - 诚实信用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3] - 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沟通效率 降低沟通成本 [3] - 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实现双向沟通 [4] 投资者关系工作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重大事项 企业文化建设等 [4] - 认真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 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 [4] - 多渠道多层次与投资者沟通 方式便捷有效 [4] 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 - 在公司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 通过邮箱或论坛接受问题建议并及时答复 [5] - 按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公告 [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保证畅通并有专人负责 [5] - 定期报告后或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 业绩说明会或路演 [6] - 特定对象到公司参观座谈实行预约制 由公司统筹安排并记录沟通内容 [6] - 必要时可进行一对一沟通 但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 [7] - 董事及高管不得向任何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8] - 再融资过程中特别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 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吸引认购 [8] 投资者关系工作组织与实施 - 董事长领导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8] - 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信息并及时反馈 [8] - 主要职责包括分析研究 沟通联络 公共关系及其他相关工作 [9] - 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品行 [9]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9] - 可对员工特别是高管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关培训 [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2]
中岩大地: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同样适用 [2] - 关联方定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界定 包括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 [2] 资金占用类型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代偿债务、资金拆借、担保形成债权及其他无商品劳务提供的资金使用 [2] 防范原则 - 公司严禁以垫付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有偿或无偿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3] - 关联交易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规定执行 [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 [3][4]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 财务部门为职能部门 审计部为监督部门 [4] - 发现资金占用风险时职能部门需立即向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报告 [4] 审计监督 - 外部审计机构需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发生资金或资产占用时公司应扣减该股东分红偿还 控股股东涉及则需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 [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侵占或纵容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 严重时可解除职务或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 [5]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行为视为严重违规 董事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制度效力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中岩大地: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4] - 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总资产30%)、重大担保或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总经理变动、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分配股利或减资合并决定、重大诉讼或立案调查等 [5][6][7][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净资产10%、发生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等财务变动也属于内幕信息 [9]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人员、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的人员 [11] - 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的人员(如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决策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存在亲属或业务关系而获知信息者均属知情人 [11][12] -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服务机构及监管机构因职责接触信息的人员也纳入范围 [11] 登记备案要求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信息所处阶段 [13] - 董事会秘书需在知情人获知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登记备案 并定期查询其买卖公司证券情况 [14] -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及中介机构等需主动填写知情人档案 并在事项进程分阶段送达公司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 [15][16] - 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时 需登记部门名称、接触原因及知悉时间 经常性报送信息可视为同一事项集中登记 [17] 重大事项披露与备忘录 - 公司披露被收购、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合并分立、股份回购、定期报告、高比例送转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 除填写知情人档案外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包括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名单及决策方式 [18][19] - 备忘录需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并在信息披露后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19] - 披露后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股价异常波动时 需补充或提前报备知情人档案 [20] 保密管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信息 公司需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告知义务 [21] - 信息知情范围需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非知情人不得主动打听信息 一旦获知即受制度约束 [22][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需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控制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24] 违规处罚与责任追究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泄露或建议他人交易等行为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 [25] - 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造成重大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 [26]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管规定知情人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时 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27]
中岩大地: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及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9月5日,在该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候选人包括王立建、吴剑波、武思宇三位先生 [2] - 提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方式,候选人包括申剑光、高强、姚立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3] - 提案4、5、6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 [3] 投票机制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但不可重复投票,重复投票情况下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3] -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种选项 [5]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17:30,登记邮箱为ir@zydd.com [4] 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中岩大地: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5
制度制定目的与依据 -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问责力度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确保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 [3] -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 [3] -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3]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但会计政策调整或法规理解分歧除外 [3] - 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进行改正 [3]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2][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2] -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 [6]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方向与实际不一致 如预计亏损实际盈利 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等 [5]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5]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追究责任时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力相对等 追究与改进相结合原则 [3]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 内审部门需收集资料 调查责任原因 进行责任认定 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 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4] -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业绩预告/快报重大差异 由内审部门收集资料 调查原因 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6] 责任主体与追究形式 -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7] -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 警告并责令改正检讨 调离原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经济处罚 解除劳动合同 [9]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系责任人主观故意 干扰阻挠调查或打击报复调查人 明知错误不纠正致使危害扩大 多次发生重大差错等 [7][9] 信息披露与适用范围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8] - 季度报告 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修改和解释 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8]
中岩大地:公司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883.58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23:35
财务表现 -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883.58万元 导致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883.58万元 所有者权益减少883.58万元[1] - 减值金额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1] 业务构成 - 2024年营业收入结构中岩土工程占比78.42% 为主要收入来源[1] - 产品销售业务占比17.07% 环境修复业务占比2.64% 其他业务占比1.87%[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达50亿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