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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9:2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公司市值为100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宇航电子占比40.95%,人工智能占比33.61%,卫星星座及卫星大数据占比25.44% [1]
航宇微(3000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1 19: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论证与延期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拟延期实施,应及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13] 协议签订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10] 资金使用限制 -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10] 资金使用流程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计划,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字后付款,超总经理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2] 资金置换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等事项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4] 现金管理与补充流动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18] 项目进度与变更 - 募投项目进度延期6个月(不含)以上,由董事会决议并公告[22]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公告[25]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专项审核与核查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3]
航宇微(3000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1 19:1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11]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1][12]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4]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出现风险需报告[15][23]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18][1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9]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报告[19] - 公司董事等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人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5] - 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需报告[15] - 公司控股股东等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需报告[15]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需报告[17] - 公司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受益需报告[17]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需报告[22] 股东相关报告要求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时,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3]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当日,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文件至证券投资部[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9]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1]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内容资料[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32] 责任追究与制度施行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7][38]
航宇微(3000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1 19:17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等[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含未披露变更事项等[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10]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预计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或幅度不符且无合理解释[11][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由内审提交资料,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问题由内审提交资料至审计委员会审议[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担主要责任[14]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7]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7] - 主观因素致恶劣差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7] - 控股股东等责任追究事件公司可要求赔偿,金额董事会定[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7] 其他规定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含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9]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6] - 多次发生重大差错从重或加重处理[18]
航宇微(3000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9:17
投资审议标准 - 提交股东会审议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标准之一[10] - 提交董事会审批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之一[12]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比及绝对金额达一定标准分别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10][12][13] 交易计算与处理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15] - 投资标的为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适用相关规定[15] 特殊投资规定 - 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出资额为标准,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豁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6] - 委托理财以额度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7]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8]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级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43][44] 投资流程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证券投资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状况,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批后实施[21] - 长期投资经项目初审、尽职调查等流程[22][25][26][27]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核销到期无法收回投资应履行审批程序[30][32][33] 人员与财务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应与公司签责任书,接受考核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8]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全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40] -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4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
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9:17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免[9]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1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4]
航宇微(3000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11 19: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重要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范围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12]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18]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0] 信息流转与保密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3]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职能部门内流转,跨部门需负责人批准[2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履行报告义务[25] - 各部门可参照制定保密制度并报证券投资部备案[28]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承诺[26] - 内幕信息公开前,大股东、实控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信息[27]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谋利[29] 责任追究与自查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5] - 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33]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7]
航宇微(3000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1 19: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 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 ...
航宇微(300053) - 公司章程
2025-11-11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6874323元,股份总数为696874323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7][22] 股权结构 - 颜军股本3493.35万股,持股比例46.58%[20] - 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股本1381.50万股,持股比例18.42%[20] - 珠海市欧比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本1306.65万股,持股比例17.42%[20] - 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本375.00万股,持股比例5.00%[20] - 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股本331.50万股,持股比例4.42%[20] - 上海健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本280.50万股,持股比例3.74%[22] - 上海苏阿比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本均为165.7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2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资情形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2]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47][4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4]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6]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召开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1][7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74][75] - 董事会等有权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80] - 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80] - 网络投票时间规定[8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85] - 普通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101][102]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107]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8][11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1]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3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处理规定[136] - 董事辞职生效及后续义务[138][1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144] - 董事会批准交易事项标准[151] - 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及通知要求[156][158] - 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条件[160] 其他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24]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研究后董事会决定[126]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97][198]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00]
航宇微(3000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1 19: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法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