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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姜哲铭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 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 事务所,2009年12月至 ...
海新能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 | --- | --- | --- | | |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 | |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 | |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聚 |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 | |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 | |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 | 特制定本制度。 | | |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 | | 4 | 度第二十八条规 ...
海新能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三聚环保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新能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 |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 |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 | |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 | 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 | |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 | 3 | 息披露管理办法 ...
海新能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 | |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三聚环保新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 | | | 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 | 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 | | | 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 | 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 | | | 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 |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 | 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 ...
海新能科: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 | |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 "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 | "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机 | |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 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 | | |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 | | 3 |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海新能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 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 ...
海新能科: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4年0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 投资的监管,建立审慎经营、规范操作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规范公司风险投 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业务。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 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 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 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不属于风险投资范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 ...
海新能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年04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 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 ...
海新能科: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8:34
2024 年 04 月 24 日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 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魏飞先生、姜哲铭先生、吴盛富先生、李红杰女士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海新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8: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劳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