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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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公司股票自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时报网· 2025-12-31 22:16
人民财讯12月31日电,金通灵(300091)12月31日公告,公司于12月31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民事裁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 票于2026年1月5日停牌一天,自1月6日复牌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灵",股票 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
刚刚,证监会集中回应!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31 22:09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正通过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和先行赔付等机制,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协同司法与监管以威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化解市场矛盾纠纷 [1][2][3][4][5]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进展 -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先行判决,涉及4.3万余名投资者判赔7.7亿余元,绝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 [1] - 金通灵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第三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案件 [2] - 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明示退出、默示加入”方式,实现低成本集约化维权,是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协同治理的重要法律方式 [2] - 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成为资本市场第五单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投服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授权,向沈阳中院申请将锦州港案审判程序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法院通过具体案例落实新“国九条”关于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的要求 [3] 先行赔付案件进展 - 五矿证券就广道数字虚假陈述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为资本市场第五单先行赔付案件 [4] - 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2.1亿元,最终规模将根据适格投资者实际损失赔付金额调整 [4] - 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之一,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承诺并设立基金 [4]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及运作 [4][5] 监管机构后续支持方向 - 证监会将继续支持投服中心依法履行支持、代表投资者民事诉讼维权的法定公益服务职能 [1][3] - 证监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开展审判工作 [1][3] - 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人员按照《证券法》规定,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1][5] - 目标是通过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3]
金通灵: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新浪财经· 2025-12-31 22:09
公司法律与重整进程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1]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起停牌一天 [1]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1]
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
证券时报· 2025-12-31 21:57
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再添一单! 12月31日,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 从严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新"国九条"要求 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此后中国证监会会同公安部等部 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会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法司法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南京中院本次判决系先行判决,先判决上市公司的赔付责任,上市公司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 构等如何承担责任将另行判决。 据了解,另一单同步启动的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审判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这标志着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 力度持续加大,并从试点探索逐步走向常态化运用。 已成为财务造假立体式追责重要方式 根据本次南京中院的先行判决,金通灵案涉及的4.3万余名投资者中的绝大部分属于个人投资者受损获赔。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认为,这起判决进一步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 度,具有显著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民事 ...
金通灵(300091) - 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5-12-31 21:5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 2025-058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12 月 31 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 灵")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作出的(2025) 苏 06 破 56 号《裁定书》及《决定书》,获悉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创亚物 流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重 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债权人请于 2026 年 2 月 1 日(含当日)前,根据《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 材料。 为提高申报效率、节约债权人申报成本,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提交+线下邮 寄"方式进行。债权人在指定线上申报系统"e 破通"提交申报材料后,将由 ...
金通灵(300091) - 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2025-12-31 21:5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5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 管理人。 2.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复函》 及(2025)苏 06 破 56 号之一《决定书》,南通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 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 ...
金通灵(300091) -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5-12-31 21:54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5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民事裁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停 牌一天,自 2026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3. 自 2026 年 1 月 6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金通灵"变更为"*ST 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 股票种 ...
金通灵(300091) -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5-12-31 21:5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收 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 管理人。 2.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停牌一天,并自 2026 年 1 月 6 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 "*ST 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3. 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 ...
4.3万余名投资者获赔7.7亿余元!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先行判决
证券时报· 2025-12-31 21:44
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再添一单! 12 月 31 日,南京中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 4.3 万余名投资者获赔 7.7 亿余元。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南京中院本次判决系先行判决,先判决上市公司的赔付责任,上市公司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如何承担责任将另 行判决。 投保机构在代表人诉讼中积极履职 据了解,另一单同步启动的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审判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这标志着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持续加大,并从试 点探索逐步走向常态化运用。 已成为财务造假立体式追责重要方式 根据本次南京中院的先行判决,金通灵案涉及的4.3万余名投资者中的绝大部分属于个人投资者受损获赔。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认为,这起判决进一步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具有显著提高资本市 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民事责任追究、公平高效赔偿小额多数受害投资者、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特有功能,也为持续完善代表人 诉讼机制提供了丰富实践。 从严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是近年来资本市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新"国九条"要求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 综合惩防体系,严 ...
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再添一单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先行判决
证券日报网· 2025-12-31 21:41
新"国九条"要求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此 后中国证监会会同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会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强化财务造 假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作出更为明确具体安排。证监会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重拳打击,持续加 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一批财务造假案件,持续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 适用力度成为其中的重要举措。 金通灵连续6年运用多种手法进行财务造假,虚增营收13亿余元,虚增利润5亿余元,目前正处于破产重 整司法程序中。2025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刑事判决。根据 本次南京中院的先行判决,金通灵案涉及4.3万余名投资者判赔7.7亿余元,其中绝大部分属于个人投资 者受损获赔。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认为,这起判决,进一步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证 券集体诉讼制度,具有显著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民事责任追究、公平高效赔偿小额多数受 害投资者、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