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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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300091) - 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授信额度暨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2-26 18:32
融资与授信 - 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综合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3] - 公司与银团签署等值5.2亿元银团授信协议,期限三年[4][5] 担保情况 - 公司以钟秀中路135号厂房等抵押担保[6] - 金通灵环保以工业用地及厂房抵押担保[6] - 合同能源、上海运能为5.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3449.2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80%[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844.26万元[16] - 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7605.00万元[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等不良对外担保情形[16] - 担保期限为银团授信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已到期应偿还的授信余额期满后叁年[15] - 担保书自签署生效至担保人保证责任全部履行完毕[15] 业绩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2.05亿元,负债总额为34.28亿元[9]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10.52亿元,利润总额为 - 1.72亿元[9]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40亿元[9]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4.42亿元,负债总额为35.10亿元[9] - 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14.50亿元,利润总额为 - 5.56亿元[9] 银团信息 - 银团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2000万元[14] - 牵头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 联合牵头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 代理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金通灵(300091)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02-21 18:18
诉讼进展 - 2024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受理10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2] - 同日南京中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2] - 12月29日江苏省高院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2] - 12月30日投服中心接受60名权利人特别授权参加诉讼[3] 诉讼相关信息 - 权利人范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特定买卖投资者[4] - 投资者退出期限于2025年2月20日届满[4] - 2月21日公司关注到南京中院发布原告名单通知公告[2]
金通灵(30009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5:52
2024年净利润情况 - 2024年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9.5亿 - 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055106亿元[3][4]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6.5亿 - 9.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610823亿元[4] 2024年减值准备及损失 - 因上海运能经营未达预期,预计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6亿 - 3亿元[6] - 预计2024年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2.3亿 - 2.5亿元[7]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 -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 4.6亿至 - 3.1亿元,主要系未决诉讼等[7] 未决诉讼影响 - 相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不确定,将影响公司预计负债[8]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5][8]
金通灵面临刑事追责 资本市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落地见效
证券时报网· 2024-12-29 18:09
文章核心观点 金通灵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面临刑事起诉和民事诉讼,立体化追责体系落地见效,凸显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一追到底的态度,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15] 金通灵违规情况及进展 - 12月27日晚间金通灵公告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案已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材料,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1][7] - 2024年1月2日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警示函及责令改正措施,其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 - 仅一周前金通灵、造假责任人及中介机构被民事追责,投服中心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4][12] 监管部门处罚措施 - 深交所就金通灵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事项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原实控人等“首恶”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最高10年内不得担任董监高等处理决定 [2] - 金通灵案涉及的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2名保荐代表人、3名签字会计师被实施1年至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 [6] 监管部门追责体系及举措 - 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基础上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提升违法成本 [10] - 证券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意见,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运用多种手段打击财务造假者和配合造假方 [11] - 证监会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协作,发挥投保机构作用,推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案例落地,推动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加大对违法“首恶”刑事移送力度 [16]
金通灵:关于收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
2024-12-27 18:58
法律案件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书[2] - 上海检察院三分院已收到公司违规案移送起诉材料[2] - 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结果以司法文书为准[3] 过往情况 - 2010年6月25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3] - 2018年7月发行股份购上海运能100%股权[3] 处罚情况 - 2024年1月2日收到处罚决定书,2017 - 2022年报有虚假记载[3]
金通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12-20 20:52
法律诉讼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 - 南京中院对10名投资者起诉证券虚假陈述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2] - 若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投服中心拟申请转特别代表人诉讼[3]
金通灵: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4-12-16 21:52
诉讼情况 - 公司涉10名自然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案756,378.46元[3] - 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3] 时间节点 - 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8年4月26日,揭露日为2023年6月28日[7][8] - 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发差错更正公告[9] 股票表现 - 2023年4月28日收盘价3.19元,跌幅3.92%,换手率2.72%[9] 权利人范围 - 特定时段买卖或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10] 影响 - 最终涉诉金额不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利润影响[3][12]
金通灵: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1 18:23
融资与借款 - 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综合融资额度[3] - 公司与南通农商行9800万元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到期,子公司为借款展期提供担保[4] - 借款展期金额为9800万元,展期后到期日为2025年6月10日[6] 财务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2.0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5] - 2024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34.28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5] - 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56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5]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10.52亿元,较2023年下降[5] - 2024年1 - 9月利润总额为 - 1.72亿元,较2023年亏损减少[5]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40亿元,较2023年亏损减少[5] 担保情况 - 抵押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为1.13亿元[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2294.1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22%[1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239.10万元[13] -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0055.00万元[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等不良对外担保情形[13]
金通灵: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处置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6 18:21
权益变动情况 - 2024年11月25 - 26日季伟部分股份拍卖,6,209,300股成功竞拍,25,990,000股作价抵偿债务[4] - 2024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5] - 权益变动前季伟持股6.25%,变动后持股4.09%[7] - 权益变动前季维东持股5.30%,变动后持股1.10%[7] - 二人合计被动减持94,739,036股,占6.36%[9] 影响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3][8]
金通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季伟、季维东)
2024-12-06 18:21
权益变动 - 季伟、季维东被动减持94,739,036股,占总股本6.36%[14] - 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172,016,945股,占11.55%,后持股77,277,909股,占5.19%[20] - 季伟变动前持股93,094,105股,占6.25%,后持股60,894,805股,占4.09%[21] - 季维东变动前持股78,922,840股,占5.30%,后持股16,383,104股,占1.10%[21] 股份情况 - 季伟股份质押占比56.15%,冻结占比100%;季维东质押占比99.74%,冻结占比100%[15] - 法院裁定拍卖季维东62,539,736股(占4.20%),季伟32,199,300股(占2.16%)[18] - 权益变动前无限售股23,273,526股,占1.56%,后为0股;限售股变动前148,743,419股,占9.99%,后为77,277,909股,占5.19%[22] 其他 - 权益变动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2月3日,方式为法院裁定[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主动减持意愿,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