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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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或面临重整
证券时报网· 2025-03-30 22:37
文章核心观点 金通灵或将面临重整,公司期望借此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但能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3] 债权人申请重整情况 - 3月30日晚间公告显示,金通灵近日收到债权人创亚物流送达的《告知函》,创亚物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1] - 创亚物流曾为金通灵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截至目前金通灵尚欠创亚物流运费共计153.65万元 [1] - 创亚物流认为金通灵目前亏损严重,经营性现金流存在巨大缺口,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但公司具有重整价值,预重整及后续正式重整程序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恢复可持续盈利能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1] 公司财务状况 - 三季报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金通灵拥有资产总额约52亿元,负债总额34.3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6亿元,公司持有货币资金1.3亿元,去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46万元 [2]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净利润亏损为9.5亿元至14亿元,报告期内对收购上海运能形成的商誉进行初步减值测试,并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 - 严重亏损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下降,公司资产中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快速变现能力较弱的项目占比较大,无法快速变现用于清偿债务,目前有大额借款及贷款陆续到期,在所有资金用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无法按时归还到期款项,现金流存在巨大缺口 [2] 公司应对措施及期望 - 在法院审查预重整及重整申请阶段,董事会将依法协助法院评估重整可行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稳定 [3] - 无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董事会都将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力争通过重整计划执行,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 [3] -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通过预重整及重整将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增量资金和资源,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2]
金通灵(300091) -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30 20:45
财务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2.0515799596亿元,负债总额34.2777547329亿元[8]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4.4161738448亿元,负债总额35.1017490612亿元[8]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10.5181545562亿元,利润总额亏损1.7192089804亿元[8] - 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14.5008161457亿元,利润总额亏损5.5557965095亿元[8] - 预计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9.5亿元至14亿元[13] - 公司尚欠债权人运费153.648952万元[5] - 公司注册资本14.89164214亿元[9] - 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34件,累计金额23725.68万元[14] 重整相关 -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重整及预重整申请[2][5] - 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15] -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法律文书,相关申请能否被受理存在不确定性[15] - 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仍存在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并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15] - 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16] 其他情况 - 2024年12月公司相关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后续可能被公诉[12] - 公司大额借款及贷款陆续到期,现金流存在巨大缺口[14] - 公司董事会将协助法院评估重整可行性,确保生产经营稳定[14] - 若法院裁定进入重整阶段,公司将探讨解决债务和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1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14] -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按规定进行披露[16]
江苏金通灵光核能源科技取得厌氧污水处理系统专利,在加热时仅需对水源热泵付出较少的能量即可
金融界· 2025-03-29 14:49
公司专利情况 - 江苏金通灵光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名为"厌氧污水处理系统"的专利,授权公告号 CN 222684425 U,申请日期为2024年6月 [1] - 该厌氧污水处理系统包括集水池、降解池、废水池、水源热泵和污水网管,水源热泵由压缩机、气冷器、膨胀阀和蒸发器构成,加热时仅需对水源热泵付出较少能量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无锡市,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 [2] - 企业注册资本349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925万人民币 [2] 公司其他信息 - 公司共对外投资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0次,有专利信息48条,拥有行政许可7个 [2]
证监会最新公布!办理案件739件,罚没超153亿元
券商中国· 2025-03-21 21:29
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管执法 - 2024年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2项,罚没款金额153.42亿元,为2023年的2.4倍 [2] - 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同比增长24%,市场禁入118人,同比增长14.56% [2] - 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 [2] - 2025年将持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 [2] - 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权益 [2] 资本市场改革与制度建设 - 2024年建立完善"1+N"政策体系,以新"国九条"为基础出台多项配套文件 [3] - 推动《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 [3] - 制定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1项部门规章和13项规范性文件 [3] - 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链条各环节制度依据更加严密 [3]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 制定《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等政策支持科技创新 [4] - 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优化并购重组监管制度 [4] - 2024年接收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609件(其中注册申请607件),送达行政许可核准(注册)决定1359件 [5] -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5] 财务造假惩防与执法力度 - 建立健全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机制,推动构建"三位一体"立体化追责体系 [6] - 2024年处罚恒大地产、华道生物等欺诈发行案件,惩处锦州港、紫鑫药业等恶性财务造假案件 [7] - 查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7] - 依法严惩宜华集团等债券市场违法主体 [7] 上市公司监管与风险防范 - 推动出台《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8] - 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堵住各类"绕道"减持漏洞 [8] - 加强现金分红约束和引导,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8] - 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深化退市制度改革 [10] 投资者权益保护 - 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5件、股东代位诉讼5件,开展支持诉讼15件 [11] - 推动金通灵、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11] - 2024年累计调解成功案件8000余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超过6.5亿元 [11] - 开展"了解我的上市公司"系列活动,带领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43家 [11]
金通灵(300091) - 关于公司向银团申请授信额度暨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2-26 18:32
融资与授信 - 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综合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3] - 公司与银团签署等值5.2亿元银团授信协议,期限三年[4][5] 担保情况 - 公司以钟秀中路135号厂房等抵押担保[6] - 金通灵环保以工业用地及厂房抵押担保[6] - 合同能源、上海运能为5.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6]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3449.2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6.80%[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844.26万元[16] - 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7605.00万元[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等不良对外担保情形[16] - 担保期限为银团授信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已到期应偿还的授信余额期满后叁年[15] - 担保书自签署生效至担保人保证责任全部履行完毕[15] 业绩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2.05亿元,负债总额为34.28亿元[9]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10.52亿元,利润总额为 - 1.72亿元[9]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40亿元[9]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4.42亿元,负债总额为35.10亿元[9] - 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为14.50亿元,利润总额为 - 5.56亿元[9] 银团信息 - 银团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2000万元[14] - 牵头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 联合牵头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 代理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14]
金通灵(300091)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02-21 18:18
诉讼进展 - 2024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受理10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2] - 同日南京中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2] - 12月29日江苏省高院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2] - 12月30日投服中心接受60名权利人特别授权参加诉讼[3] 诉讼相关信息 - 权利人范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特定买卖投资者[4] - 投资者退出期限于2025年2月20日届满[4] - 2月21日公司关注到南京中院发布原告名单通知公告[2]
金通灵(300091)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5:52
2024年净利润情况 - 2024年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9.5亿 - 1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055106亿元[3][4]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6.5亿 - 9.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610823亿元[4] 2024年减值准备及损失 - 因上海运能经营未达预期,预计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2.6亿 - 3亿元[6] - 预计2024年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2.3亿 - 2.5亿元[7]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 -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 4.6亿至 - 3.1亿元,主要系未决诉讼等[7] 未决诉讼影响 - 相关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不确定,将影响公司预计负债[8] 业绩预告说明 -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5][8]
金通灵面临刑事追责 资本市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落地见效
证券时报网· 2024-12-29 18:09
文章核心观点 金通灵因财务造假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面临刑事起诉和民事诉讼,立体化追责体系落地见效,凸显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一追到底的态度,为上市公司敲响警钟 [15] 金通灵违规情况及进展 - 12月27日晚间金通灵公告检察机关对公司及季伟、袁学礼等6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欺诈发行股票案已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材料,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1][7] - 2024年1月2日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警示函及责令改正措施,其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5] - 仅一周前金通灵、造假责任人及中介机构被民事追责,投服中心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4][12] 监管部门处罚措施 - 深交所就金通灵财务报告虚假记载事项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原实控人等“首恶”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最高10年内不得担任董监高等处理决定 [2] - 金通灵案涉及的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2名保荐代表人、3名签字会计师被实施1年至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 [6] 监管部门追责体系及举措 - 证监会持续强化和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推动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基础上叠加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提升违法成本 [10] - 证券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相关意见,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运用多种手段打击财务造假者和配合造假方 [11] - 证监会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协作,发挥投保机构作用,推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案例落地,推动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加大对违法“首恶”刑事移送力度 [16]
金通灵:关于收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
2024-12-27 18:58
法律案件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书[2] - 上海检察院三分院已收到公司违规案移送起诉材料[2] - 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结果以司法文书为准[3] 过往情况 - 2010年6月25日公司在创业板上市[3] - 2018年7月发行股份购上海运能100%股权[3] 处罚情况 - 2024年1月2日收到处罚决定书,2017 - 2022年报有虚假记载[3]
金通灵: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12-20 20:52
法律诉讼 - 202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 - 南京中院对10名投资者起诉证券虚假陈述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2] - 若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投服中心拟申请转特别代表人诉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