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3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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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3001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需遵照本制度执行。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 ...
振芯科技(300101) - 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 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合同 管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合同管理须按照本制度的整体原则,结 合实际经营情况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 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 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制度。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相互之间签订的 合同也应遵照本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第六条 ...
振芯科技(300101)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 ...
振芯科技(3001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履责能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则、《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公司 投资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等,以下统称为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是使相关人员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 运作基本要求、最新政策法规以及完整法规框架;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问 题与趋势,强化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 与原则,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其权利、义务与责任;提升职业 操守和业务水平,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 培训周期、内容及 ...
振芯科技(30010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3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6 |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6 | | | 第八 ...
振芯科技(30010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振芯科技(300101)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
振芯科技(3001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应占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现设3名[5] - 会计专业提名且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人数比例不足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超二分之一全体独立董事同意[16] - 部分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6] -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22]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3] - 二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披露[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至少含五项内容[20] - 特定情形及时向交易所报告[21] 资料保存与支持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资源获取[2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27]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7] 沟通与费用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27]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振芯科技(300101)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回购条件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需满足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之一[5] 回购数量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0] 回购价格及期限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1]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十二个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不超三个月[12] 提议与决议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出[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部分情形回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材料[18]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特定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21]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特定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21] - 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22]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2] 要约回购规定 -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数平均值[23] -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应在公告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将回购所需资金全额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23] 已回购股份出售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但有特定期间限制[25]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26]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二十万股的除外[26] - 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6] - 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26]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在出售期限届满或出售计划实施完毕时,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7] 其他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股份,应在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0] - 公司回购的股份未按披露用途转让,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27] - 公司董事会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的同时,报送相关信息知情人名单至深圳证券交易所[29] - 公司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以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1] - 公司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31]
振芯科技(3001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9: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至少每季度开会并向董事会报告[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1] 工作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修订稿)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