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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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300161) - 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
2025-11-12 19:19
增资情况 - 公司曾计划向佛山华数增资2.5亿,15933.7157万作注册资本,9066.2843万计资本公积金[2] - 增资完成后佛山华数注册资本由9000万变为24933.7157万,公司持股比例由51%变为82.31%[2] - 截止目前公司已实缴增资款1亿,尚有1.5亿未出资[3] 减资情况 - 公司拟对未出资的1.5亿定向减资,减资后佛山华数注册资本降至15373.4863万[3] - 减资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71.31%,联华资管增至28.69%[3] - 减资前公司认缴出资20523.7157万,减资后为10963.4863万[7]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佛山华数总资产63222.70万,总负债39722.74万,净资产23499.96万[5] - 2025年10月31日佛山华数总资产55935.34万,总负债33524.70万,净资产22410.64万[5] - 2024年度佛山华数营收12799.32万,营业利润 -1427.60万,净利润 -1383.47万[5][6] - 2025年1 - 10月佛山华数营收11567.50万,营业利润 -1055.35万,净利润 -1089.32万[5][6]
华中数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19:18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9% [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约为7.6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7.64%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约为7.9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83% [1] - 为南宁华数设计院继续申请授信500万元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维持不变 [1] -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2.16亿元 [1] 公司业务与市值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制造业占比100.0% [2]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58亿元 [2]
华中数控(30016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编制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4]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分公司、特定人员和事项、内控测试与自评报告[10] - 公司内部审计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经营方针等[11]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有财务、内控、基建项目等多种[12] -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8]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涵盖募集资金、基建项目、责任等审计[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等工作[4] 重大缺陷披露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并说明后果及措施[21][22] 审计工作组组成 - 审计工作组由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且成员不得少于两人[24] 特殊审计情况 - 特殊事项审计经授权可实施突击审计无需送达审计通知书[24] 审计证据异议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工作组应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25] 复审申请与申诉 - 被审计对象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申诉,否则不予受理[27] 审计档案管理 -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规范[32]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35] - 被审计对象违反制度,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移送司法[35][36]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36]
华中数控(300161)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特别紧急情况除外[10] - 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会议[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累积两次未披露,自动失去资格[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制度施行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华中数控(30016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信息管理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4] - 相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4] - 登记事项含豁免披露方式等[4] 责任与执行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将处罚责任人[6][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0][11]
华中数控(3001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东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不得变更[21] 股东会主持与决议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8]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4]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出席股东2/3以上通过,还需特定其他股东2/3以上通过[35] 股东投票权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投票征集应无偿进行[36] - 股东买入股份超规定比例,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其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2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2/3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信息披露[5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信息[5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2]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4]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55]
华中数控(30016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履职与资格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2] - 未披露利害关系表决无效,累积两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14] 制度相关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华中数控(300161)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制度目的 - 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披质量等[2] 汇报考察安排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并安排实地考察[2] 审计材料提交 - 财务负责人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材料[3] 会议与意见签署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独立董事需签署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3][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对年报存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可独立聘请机构[6]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和禁股义务[6][7]
华中数控(300161)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天通知[12] - 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资格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职务[21] - 累积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自动失去资格[15] 职责与流程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6]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18]
华中数控(3001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9:17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建档、登记、汇总、申报等工作。公司各子公司指定的专门机构 负责所在单位发生的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告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