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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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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31
信息披露主体与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等多类主体[3] - 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披露文件与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有不同披露要求[7] - 自愿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且遵守公平原则[7] 承诺与内幕信息管理 - 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8]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8] 报送与豁免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监局[8]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9] 披露领导与人员权限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2]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等[13] 披露信息类型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5]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重大事件包含多种情形[17]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18]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19] 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发生特定交易达到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担保、财务资助除外)[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披露(担保、财务资助除外)[22]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组织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议后披露[27][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审稿后披露[28] - 以董事会名义的临时公告由证券部编制,董事会秘书核稿后披露[29] 子公司与制度参照 - 子公司应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35]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传递等程序参照《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执行[30] 披露方式与查阅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37]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档案室供公众查阅[35] 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证券部记录信息披露经办情况[39] - 公司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2]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相关档案工作[45]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45]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公司应合理安排并做好信息隔离[46] - 公司应配备通讯设备,设立咨询电话并在网站开设专栏[45] 违规与制度执行 - 信息披露违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按相关规定处罚[49] - 制度与修订后法律法规冲突且未及时修订时按修订后的执行[52] - 制度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52]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 - 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53]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3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会议相关时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1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6]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17]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7]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5]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1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5] - 股东会召集等程序有争议且无法协调时,当事人可向法院诉讼[23]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严重时可实施市场禁入[23] - 公告等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5] - 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公司章程制定或修改应依规则列名股东会条款[2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正文效力相同,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31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对公司业务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对管理信息和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检查监督,发挥审计在促进组织完善管理、增加价值、 实现战略目标方面的作用。 第一条 为规范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组 织目标实现的作用,保护公司、投资者、员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7 20:31
关联交易规范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2]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7] 审议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总数[3][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0]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低于30万元的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等[15] - 超30万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5] - 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5]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5]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要求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告知关联人情况[22]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责任[2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 新增关联人在相关情形发生前已签订且履行的交易事项可免审议程序,不适用累计计算原则[21] - 公司向关联人购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3] - 公司因买卖资产可能致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提前解决[23]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适用《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一节规定[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5]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5]
苏交科(300284) - 苏交科:《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1-17 20:3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 为维护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1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 | |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 |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裁为公司的法定 | | | | 代表人。 |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 | 2 | | 表人。 |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
苏交科(300284) - 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
2025-11-17 20:30
二、关于副总裁辞任及聘任总裁的情况 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裁何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副总裁何淼先生因工 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何淼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淼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6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裁辞任的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朱 晓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总裁朱晓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晓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朱晓宁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朱晓宁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 展做出 ...
苏交科(300284)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11-17 20:3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65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及选举董事、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 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投资委员会主任、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总裁朱晓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 后,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王军华先生、朱晓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 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何淼先 ...
苏交科(300284)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2025-11-17 20:30
| 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 | | --- | |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 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 | 发展;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 | |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 | |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节能管 | | 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计量技术服务; | | 科技中介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文服务;工 | | 业工程设计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 | | 施工;市政设施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增材制 | | 造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 | 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 | 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 | 助设备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 | 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 | 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 | | 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产 ...
苏交科(300284)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7 20:3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62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潘岭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何淼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潘岭松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 会计师。历任公司环境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信息工程研 ...
苏交科(30028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17 20:30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63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将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根据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合作 框架协议》、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根据符冠华、王 军华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 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之相关约定,在满足前述相关协议及 《确认函》所述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放弃所持 7,500 万股、 5,10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