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

搜索文档
炬华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8:0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 ...
炬华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8:0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 ...
炬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4 18:08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薪酬政策、考核方案及激励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本制度规定补选。 第 1 页 共 4 页 ...
炬华科技:锦天城关于炬华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4 18:0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杭州炬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华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激励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炬华 科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杭州炬华科技股 ...
炬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18:08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 ...
炬华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13 18: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 ...
炬华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3 18:34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621,58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287%;反对 5,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25,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596%。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光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6 ...
炬华科技: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5 11:46
| | 上海纳宇电气有限公 |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10.16 | | 10.16 | - | 房租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 | | | | | | | | | | | | | 杭州正华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28.5 | | 28.5 | - | 房租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 杭州炬源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 |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16.82 | | 16.82 | - | 房租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 杭州兴华软件技术有 限公司 |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8 | 64.25 | | 75.05 | - | 房租租赁 | 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 | |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14,580.50 | 3,434.28 | 0.00 | ...
炬华科技(30036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00:00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能源物联网设备和服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服务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3] - 公司位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块,拥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激励机制提升员工队伍向心力,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目标的一致[4] - 公司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向公共能源计量、能源物联网及电力服务领域拓展,用户端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业绩稳步上升,但存在拓展和利润增长的不确定性[5] 财务表现 - 2023年上半年,杭州炬华科技营业收入达到85.44亿元,同比增长24.70%[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4亿元,同比增长62.17%[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1亿元,同比下降58.73%[14]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为能源物联网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电气等[19] - 公司拥有技术创新优势、智能制造优势、质量管理优势、技术营销和服务优势、区域和成本控制优势以及团队和机制优势[20][21][22][23] 资产状况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末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增加至39.67%[27] - 公司金融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至254,000,580.08元[28] - 公司报告期投资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30%,达到574,434,544.10元[29]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行业依赖、市场竞争和人才流失[34]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通股比例最高,为21.62%[7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最多,为109,986,235股[73] 财务报表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854,378,946.9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7%[8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08,881,408.9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2.3%[8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11,091,117.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3.7%[89]
炬华科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08-24 19:34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徐晓晨女 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晓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徐晓晨女士原定监事任期为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徐晓晨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最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徐晓晨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徐晓晨女士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徐晓晨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徐晓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