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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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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83%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4 19:43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075,656.31元,同比增长4.8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7,476.06元,同比增长1.83% [1]
力星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516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6:24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8.14亿元,同比增长4.8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165万元,同比增长1.8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57元,同比增长1.86% [1] 行业动态 - 2024年中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总额已达到800亿美元 [1] - 生物医药行业二级市场表现火热 [1] - 生物医药行业一级市场面临募资遇冷的挑战 [1]
力星股份(300421.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5164.75万元,增长1.83%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16:22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4亿元,同比增长4.8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75万元,同比增长1.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88.29万元,同比减少4.98%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757元 [1]
力星股份(300421.SZ):前三季净利润5164.7万元 同比增长1.83%
格隆汇APP· 2025-10-24 16:19
财务业绩概览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1%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4.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 [1] - 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8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8% [1]
力星股份(3004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6: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指定[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8] - 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4]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5] - 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7]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内部审计机构 - 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委员[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22][23] 其他规定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5] - 可要求内审机构提供资料,必要时聘请中介[20][23]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
力星股份(3004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16: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 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 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 资等,不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 ...
力星股份(300421)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4 16: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大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 ...
力星股份(300421) - 公司章程
2025-10-24 16: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党建工作 | 23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 37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9 ...
力星股份(3004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16: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依法、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
力星股份(30042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4 16:01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纵公司擅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