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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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力星股份的监管函
2024-08-16 21:31
交易情况 - 2024年1月5 - 22日,监事配偶王小兰买入17400股力星股份股票,金额189880元[1] - 2024年6月7日,王小兰卖出50000股力星股份股票,金额519693元[1] 违规情况 - 王小兰买卖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1]
力星股份:关于公司监事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8-16 18:53
短线交易情况 - 杨云峰配偶2024年1月5 - 22日买入17400股,金额189880元[1] - 2024年6月7日卖出50000股,金额519693元[1] 监管措施 - 杨云峰收到《警示函》,配偶行为构成短线交易[1] - 需10个工作日报送书面报告[2] 后续举措 - 杨云峰接受决定,加强学习规范交易[3] - 公司组织董监高学习法规文件[3]
力星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8-16 18:53
股票交易 - 2024年1 - 6月王小兰多次买卖公司股票[1] - 王小兰短线交易收益8700元上缴公司[1][4]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小兰持股70020股[2] 规范措施 - 公司要求大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5] - 杨云峰及其配偶致歉并承诺学法规[4]
力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8-16 16:02
利润分配 - 2024年半年度以294,030,4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20元,共派35,283,658.08元[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 权益分派 - QFII等每10股派1.08元[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23日[4]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4年8月23日划入账户[4]
力星股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4 19:08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92人,所持股份93,511,994股,占比31.8035%[3]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11名,所持股份92,753,634股,占比31.5456%[3] - 网络投票股东81名,所持股份758,360股,占比0.2579%[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3,229,054股,占比99.6974%;中小股东同意11,126,120股,占比97.5200%[4] - 《延长发行可转债决议有效期》同意93,217,154股,占比99.6847%;中小股东同意11,114,220股,占比97.4157%[5] - 《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事宜》同意93,218,474股,占比99.6861%;中小股东同意11,115,540股,占比97.4273%[7]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中小股东同意11,143,520股,占比97.6726%[8]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中小股东同意11,143,520股,占比97.6726%[9]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93,235,454股,占比99.7043%;中小股东同意11,132,520股,占比97.5761%[11]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93,233,354股,占比99.7020%;中小股东同意11,130,420股,占比97.5577%[12]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93,243,554股,占比99.7129%;中小股东同意11,140,620股,占比97.6471%;反对55,260股,占比0.0591%;中小股东反对55,260股,占比0.4844%[13] -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意93,235,454股,占比99.7043%;中小股东同意11,132,520股,占比97.5761%;反对62,460股,占比0.0668%;中小股东反对62,460股,占比0.5475%[15] -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中小股东同意11,143,520股,占比97.6726%;反对42,560股,占比0.0455%;中小股东反对42,560股,占比0.3730%[16]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3,243,354股,占比99.7127%;中小股东同意11,140,420股,占比97.6454%;反对45,660股,占比0.0488%;中小股东反对45,660股,占比0.4002%[17]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方77,401,675股回避表决,同意15,844,779股,占比98.3517%;中小股东同意501,920股,占比65.4002%;反对42,560股,占比0.2642%;中小股东反对42,560股,占比5.5456%[18]
力星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8-14 19:0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4日召开[2][3][6][7] - 7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3] - 7月30日披露提案内容及召开通知[5] - 现场会议下午2:00召开,地点在江苏如皋[7][8] - 网络投票8月14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有不同时段[7] - 股权登记日为8月7日[8] 议案审议情况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93,229,054股,占比99.6974%[25]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93,217,154股,占比99.6847%[2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93,218,474股,占比99.6861%[28]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3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3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3,235,454股,占比99.7043%[3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3,233,354股,占比99.7020%[3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3,243,554股,占比99.7129%[3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93,235,454股,占比99.7043%[38]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同意93,246,454股,占比99.7160%[4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3,243,354股,占比99.7127%[42]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77,401,675股不纳入统计,同意15,844,779股,占比98.3517%[44] 其他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共11名[13]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46] - 出席人员、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合法有效[46] - 法律意见书日期为8月14日[48]
力星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4-07-29 16:07
内部审计机构 - 内部审计机构由3人组成[6] 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两月内提交年度报告[12] 工作计划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计划[12] 特定事项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3]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审计对象[16] - 审计小组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6] - 审计对象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对审计决定有异议15天内提出[17] 奖惩措施 - 对优异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20] - 对违规审计人员视情节处分或处罚[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力星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7-29 16:07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30%以上等5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占比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决定[7] 投资决策 - 长期投资需形成可行性报告并多环节审批[10]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提报告,经讨论决定[10] 投资管理 - 董事会每季度了解重大投资进展和效益[13]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后续日常管理[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4种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4种情况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7] 其他 - 财务部核算应符合规定[19] - 内审部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21] - 董秘负责投资信息披露[22]
力星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7-29 16:0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2]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2]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2]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职责与责任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2] - 决议违规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16] - 违法违规将被追究相应责任[16] 任职要求与配套 - 应由特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5]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6] 工作内容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管理制度[9]
力星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7-29 16:0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召开[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1][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3] 会议相关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5] 出席资格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6]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存在问题,出席资格无效[28]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37]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累积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等内容[4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51]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相关人员需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71]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53]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3]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4] - 议事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5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