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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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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委员资格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职[14] - 有利害关系累积两次未披露,自动失资格[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16]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8] - 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9]
清水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清水源: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业务基础与限制 -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风险[4] - 远期结汇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款项实际需求总额,交割期需匹配[6] 审议条件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风险报告 - 计划财务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24小时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3] - 远期结汇业务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亏损或潜在亏损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计划财务部应上报[23] 业务审查 - 计划财务部每季度上报远期结汇业务盈亏情况[18] - 监察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远期结汇业务实际操作等情况[18] 保密与监督 - 参与人员及合作金融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20] - 监察审计部监督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执行情况[23] 信息披露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应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5] - 远期结汇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适用规定[26]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6] - 不满足套期会计适用条件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可说明是否有效[26] -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应按相关监管规则规定进行披露[25] 档案保管 - 远期结汇业务计划等业务档案保管期限10年[26] - 远期结汇业务开户等原始档案保管期限10年[26]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9]
清水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能担任[7]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任命后一月内签承诺书并报送[14]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4] - 解聘需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并公告[1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14] 其他规定 - 声明承诺重大变化(持股除外)五日内更新报送[14] - 聘任需签保密协议[14] - 董事长保证知情权并要求及时披露[15][16] - 委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违法担责[1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1]
清水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交易报告标准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十二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报告[10] 股东情况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4]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进展,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0] 资料报送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中介意见书、内部审批意见等[20]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2]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报送资料需其签字[22] 人员职责与管理 - 总裁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及子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2] - 董监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22]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相关人员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4][25]
清水源(300437)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9:51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5亿元,同比增长15%[2] - 净利润为1.8亿元,同比增长20%[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64,806,474.01元,同比增长0.8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97,259.31元,同比下降405.5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01,909.74元,同比增长2,818.05%[13] - 公司总资产为2,637,137,382.04元,同比下降6.2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26,075,547.03元,同比下降8.99%[13] - 公司营业收入为5.648亿元,同比增长0.85%[27] - 营业成本为5.116亿元,同比增长3.57%[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0万元,同比增长2818.05%[27] - 水处理剂及衍生产品营业收入为4.783亿元,同比增长2.77%[28] - 水处理剂及衍生产品营业成本为4.53亿元,同比增长5.04%[28]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648亿元,同比增长0.85%[131]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为5.641亿元,同比增长2.17%[13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4332.08万元,同比亏损扩大420.6%[13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9.73万元,同比亏损扩大405.5%[13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731元,同比减少406.1%[13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8,035,075.79元,同比下降137.1%[13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01,909.74元,同比增长2818.5%[1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618.33元,同比下降101.7%[13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359,549.28元,同比增长37.8%[13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04,686,603.21元,同比增长5.3%[1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06,335,113.44元,同比下降9.6%[1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0,232,657.61元,同比下降7.3%[1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000,000.00元,同比下降221.0%[13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88,120,541.11元,同比增长43.8%[13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24,893.25元,同比增长120.7%[13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1,011,381.60元[1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5,341,389.84元,同比增长580%[1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2,316,502.42元,同比增长245%[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756,121.81元,同比减少33%[14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7,334,349.18元,同比增长11%[1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66,998,038.12元,同比减少2%[141]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4,797,259.31元,同比减少105%[142]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15,098,894.00元,同比减少100%[142] - 专项储备本期提取为3,792,852.87元,同比增长50%[143] - 本期期末余额为1,438,440,649.09元,同比减少5%[143]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29,408,832.02元,较期初减少43,133,969.79元[14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8,035,075.79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148] - 本期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15,098,894.00元,主要由于股本减少2,000,000.00元和资本公积减少13,098,894.00元[148] - 本期专项储备增加1,170,521.26元,主要用于本期提取3,893,516.95元和使用2,722,995.69元[146] - 公司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468,016.94元,较期初减少28,035,075.79元[149] - 本期期末资本公积为1,231,013,625.15元,较期初减少13,098,894.00元[149] - 本期期末股本为257,063,097.00元,较期初减少2,000,000.00元[149] - 本期期末盈余公积为63,864,092.93元,与期初持平[14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91,779,014.5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253,586,164.85元[150]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79,713,262.7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增加75,617,420.21元[150]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收益总额为7,420元[151] 股东与股权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已完成2,00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12] - 公司总股本由259,063,097股减少至257,063,097股,注销了2,000,000股回购股份[114] - 本次回购股份的成交总金额为15,097,107.26元,最高成交价为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0元/股[113] - 回购股份注销后,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由-0.1729元变为-0.1731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5.50元变为5.55元[114]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1,252,500股,占总股本的31.6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75,810,597股,占总股本的68.39%[111] -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113] - 公司股东王志清持有71,452,5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27.78%,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14] - 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36人[115] -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113] - 公司控股股东王志清持股比例为37.06%,持有95,270,00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17] - 股东宋颖标持股比例为2.72%,持有7,000,000股,全部为冻结状态[117] - 股东钟盛持股比例为1.89%,持有4,860,000股,其中2,800,000股为冻结状态[117] -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501,053股,占比0.97%[117] - 公司注册资本从259,063,097.00元减少至257,063,097.00元,因回购股份注销[153] 子公司与业务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5] - 公司主要子公司清源水处理是国内规模较大、技术领先的水处理化学品专业生产厂家之一[19] - 同生环境拥有8家污水处理厂,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业务及市政环保工程建设[19] - 水云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对工业水处理系统的动态监控和智能化管理[19] - 公司水处理剂产品产能规模较大,产品系列丰富,包括有机膦类和聚合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20]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黄磷、液氯、冰醋酸,采购定价方式为市场定价[20] - 公司水处理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合同,涵盖工业水处理、市政污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领域[21] - 公司环保工程建设施工服务以EPC、工程总包或设备总包等模式开展,涉及城乡污水处理、市政管网、生态治理等项目[22] - 公司依托水处理剂产品的产能优势和规模效应,进一步开拓新型水处理剂市场,拓宽产品适用领域[24] - 公司子公司清源水处理清源厂区迁建项目落地后,将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实现规模效应,优化经营管控[24] - 公司水处理剂设计产能达到27万吨[26]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水处理化学品及加药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环境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153] - 公司主要子公司包括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54] 环境保护与合规 - 公司严格遵守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62] - 公司年产18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62] - 漯河同生淞江水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1100062688744C001Y[62] - 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63] - 汝州同生水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获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意见[63] - 濮阳县户部寨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6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10928396337530E001V[63] - 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氢含量为2.46mg/Nm³,甲醛含量为4.12mg/Nm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7mg/Nm³[65]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PBTC装置尾气排放中甲醇含量为9.01mg/Nm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81mg/Nm³[65]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HEDP装置尾气排放中氯化氢含量为2.27mg/Nm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8.65mg/Nm³[65]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料罐区尾气排放中甲醇含量为11.4mg/Nm³,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5mg/Nm³,氯化氢含量为2.36mg/Nm³,甲醛含量为3.99mg/Nm³[65]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盐酸装置尾气排放中氯化氢含量为2.55mg/Nm³[66]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氯化磷装置尾气排放中氯气含量为1.25mg/Nm³,氯化氢含量为2.25mg/Nm³[66]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固体装置尾气排放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4.76mg/Nm³,甲醛含量为4.02mg/Nm³,氯化氢含量为2.10mg/Nm³[67]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排放中总磷含量为1.94mg/L,总氮含量为6.48mg/L,化学需氧量为23.9mg/L[67] - 漯河同生淞江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排放中COD含量≤30mg/L,NH3-N含量≤1.5mg/L,TP含量≤0.3mg/L,TN含量≤10mg/L[68] - 汝州同生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排放中COD含量≤50mg/L,NH3-N含量≤5mg/L(冬季≤8mg/L),TP含量≤0.5mg/L,TN含量≤15mg/L[68] - 濮阳同生中宇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COD排放量为33.510吨/年,NH3-N排放量为0.594吨/年,TP排放量为0.24吨/年,TN排放量为10.556吨/年[69] - 漯河同生淞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万吨/天,自2013年运营以来未出现超标排放[70] - 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万吨/天,自2017年运营以来未出现超标排放[70] - 汝州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5万吨/天,自2017年运营以来未出现超标排放[70] - 濮阳同生中宇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2万吨/天,自2016年运营以来未出现超标排放[70] -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每月/季度/半年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71] - 漯河淞江水务所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每天对进出水进行化验检测,特殊项因子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71] - 洛阳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每天对进出水进行化验检测,保障运营合法合规[71] - 汝州同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每天对进出水进行化验检测,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自行检测[71] - 濮阳同生中宇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每天对进出水进行化验检测,保障运营合法合规[71] 风险与挑战 -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利润水平受到挤压[44] - 公司迁建项目存在审批未达预期、技术工艺不成熟等风险,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或中止[45] -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48] -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对盈利能力产生不确定性影响[49] -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影响现金流量[51] - 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催款方案,并纳入营销人员考核指标[52] -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主要涉及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84] - 公司已收到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将根据判决结果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更正[84] - 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诉讼已判决生效,涉案金额为24,646万元,公司已收到强制执行款约1,100万元[86] - 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的业绩补偿款纠纷诉讼一审判决涉案金额为36,874.75万元,李万双、胡先保已上诉,尚未收到二审判决结果[86] - 公司与宋颖标、钟盛的刑事案件纠纷已判决生效,涉案金额为1,484.65万元,案件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86] - 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2,659.67万元,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尚未结案[87] 会计与财务政策 - 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155]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156] - 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59]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161]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标准为占应收账款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标准为占其他应收款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账款标准为占预付账款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标准为变动金额占合同资产账面价值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重要的在建工程标准为占在建工程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标准为占应付账款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标准为占合同负债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标准为占其他应付款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重要的投资活动项目标准为占期末投资活动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16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164] -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176] -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6] - 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177] -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178] - 现金流量表项目按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影响单独列示[178]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1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182] - 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84]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清水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5]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资产[7][9] - 善意使用控制权,保护中小股东权利[9] - 与公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0]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买卖公司股份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12] - 转让公司控制权保证交易公允、公平、合理[12] - 减持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15] - 特定情况发生时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5]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18] 股东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锁定期六个月[19][26] - 拟增持超2%,按规定以要约收购或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增持[28]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拟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可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28] - 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1%,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1] - 持股3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增持需聘请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并披露结果公告[23] - 持股5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达2%,特定时间段不得再增持[23] 承诺相关规定 - 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有履约保证声明和明确违约责任[30] - 承诺事项变更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原特别决议通过的,本次仍需特别决议[33] - 追加承诺后二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达披露标准及时公告[35] - 涉及延长减持期限承诺明确起始时间和减持方式,涉及承诺减持数量明确数量及占比[35] - 追加股份限售承诺涉及增加已解除限售股份持有期限,公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办理变更股份性质手续[37] - 追加股份限售承诺涉及延长未解除限售股份限售期限,持董事会公告变更或追加限售期信息[37] 公司防范措施 - 董事长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第一责任人[39] - 财务部加强财务过程控制,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41]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41]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4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44] - 董事审慎对待和控制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债务风险[44] - 闲置资产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履行审批程序并收取使用费[44] 问题处理流程 - 财务负责人发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两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并抄送董事会秘书[46] - 董事长十日内不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7] - 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到期后十五日内申请或诉讼[48] - 独立董事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49] - 以资抵债方案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不符规定或损害利益可制止实施[49]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利害关系人回避表决[50] 违规责任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提请罢免董事[50]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造成损失,对责任人处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50] 规范相关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2]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按后者规定并修改规范[52] - 本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3]
清水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9]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事项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特定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财务资助特定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连续12个月内特定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4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议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8]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0] - 因特殊原因延期召开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延期通知[30] 投票时间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15:00结束[33]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47] - 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股东会召开30天前通知[48]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具体方案[52]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有时间限制[5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多项内容,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5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信息披露,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5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在公告中做特别提示[59] - 股东会决议事项由董事会组织落实,执行情况由总裁报告,董事长督促检查[61]
清水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51
会议相关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 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4时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9][20]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5] - 同意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更正[16][18] 公司决策 - 同意全资子公司清源水处理吸收合并清水源北京[7]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待股东会审议[7][8] - 同意修订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8][9][11] - 同意以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20,000万元的远期结汇业务,有效期12个月[12][13][15]
清水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9:51
交易审议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满足条件须经董事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1]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有七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等[18]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0]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9]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得少于3名[34]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3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半年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4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监事会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52] - 董事长自接到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50] - 公司上半年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审议上一年度报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53]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书面会议通知[60] - 情况紧急时,会议通知不受时间、方式限制,但需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或确认[60]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三日前发出书面变更通知[63]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或提案需事先获得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63]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送达会议通知同时或至少在会议召开3日前,向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提交审议事项相关资料[6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1] -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1]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7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9] - 二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部分事项,董事会应采纳[64] - 董事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投票权[6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68]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多种非现场方式召开[69] - 董事会表决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在保障表达意见前提下可用通信或传真方式[76]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不得对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8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90]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报送备案或公告[92]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9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91] 其他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7] - 公司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个人无权决定[8]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交易事项或投资项目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个人无权决定[10]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5][6]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7]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41] - 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记录时,指定1名记录员负责[88] - 董事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书面说明,未说明视为同意[90]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同意并签字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85] - 本规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