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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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2 19:08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7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2] - 投资期限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2] 投资情况 - 投资稳健低风险、12个月内理财产品[2] 决策管理 - 现金管理属董事会审议,授权经营管理层决策[3][4] 风险与影响 - 理财产品有政策、信用等风险,理财利提升业绩[4][5]
创业慧康: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4-12 19:0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蔡家楣 刘海宁 谭 青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 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 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 核意见 凌 云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 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2024 年度日 ...
创业慧康: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9:0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 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 ...
创业慧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2 19:08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创业慧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家楣)
2024-04-12 19:0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召开4次提名、审计委员会会议[7][8]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均同意[3][4][6][10] - 推动完善内控、督促合规、促进稳健经营[10][11] 无相关提议情况 -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股东大会等情况[12]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2 19:08
制度目的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体系,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3] 独立董事职责 - 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审计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会计师沟通[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内容[4]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信息充分性[5] - 在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并签署确认意见[6] 公司配合事项 - 各部门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4]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4]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沟通[6]
创业慧康: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2 19:08
关联资金往来金额 - 2023年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经营性往来,杭州亿家医养云38.50万元,亿家生命健康3.55万元[2] - 2023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3604.73万元[3]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发生额6662.19万元[3] - 2023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额4887.61万元[3] - 2023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5379.31万元[3] 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 2023年期初,杭州联旗44.73万元,新疆创什786.95万元[3] - 2023年度发生额,上海创航2562.99万元,杭州慧康2008.72万元[3] - 2023年度偿还额,新疆创什782.75万元,上海创航260.48万元[3] - 2023年末余额,新疆创什782.75万元,上海创航260.48万元[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2023年8月25日起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往来期末余额为0[3]
创业慧康: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19:0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 92 号 创业智慧大厦 5 楼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9 | | 第一节 | 监事 29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9 | | | 第八章 | 财务会 ...
创业慧康: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2 19:07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4-014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80.675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1,760.96 万元, 坐扣 ...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2 19:07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下简称《履职指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勤勉的义务,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