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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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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7-29 20:11
| 3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 | | | | |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 |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 | | | | 36 | 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 是 | | | | | 见 | | | | | 37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 是 | |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 |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 股权激励的条件 | 是 |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 | 是 | | | | |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 | |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 是 | | | | |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是 | | | | | 及相关法律法规 ...
三鑫医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2024-07-29 20: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喻智勇 | 核心管理人员 | | 2 | 袁帆 | 核心管理人员 | | 3 | 舒南妹 | 核心管理人员 | 二、核心管理/技术/ ...
三鑫医疗: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4-07-29 20: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24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一、《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三鑫 ...
三鑫医疗: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29 20: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七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
三鑫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9 20:11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 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远程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长余珍珠 女士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 ...
三鑫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2024-07-29 20:11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 1/3 或者独立董事中缺乏会计专业 人士时;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
三鑫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2024-07-29 20: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充 分讨论,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
三鑫医疗: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4-07-29 20: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蒋海洪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蒋海洪先 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征集事项 1、由征集人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4 年限制 ...
三鑫医疗: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7-29 20:11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名 称待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 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 ...
三鑫医疗: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7-29 20:11
|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 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 | --- | --- | | 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专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 | |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 |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 | 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 | 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 | 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 |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 | | 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 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 | | 品销售;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 | 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 | | 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 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 | | 商品);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 |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 | | 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 | 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 | |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 | 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 | | 用品批发;国内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