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幸福蓝海(300528)
icon
搜索文档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为规 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 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提名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指定一名独 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 不 ...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16:46
(一)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 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幸福蓝海 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 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 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 责的同时,依法承担《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 ...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 ...
幸福蓝海(3005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管理制度,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 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后,方可对 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 ...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 ...
幸福蓝海(3005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幸福蓝海影 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会议选举产生。 第 ...
幸福蓝海(300528) - 幸福蓝海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16年6月2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76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2608054亿元[3]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3.72608054亿股,全部为普通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时可回购股份[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1]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3]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27] - 股东会可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2人,独立董事3人[7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批[78] -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董事长等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9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2][114]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日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12][11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应在法律修改、情况变化或股东会决定时修改章程[123]
幸福蓝海(3005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11]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12]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一般不参与投票[11] 交易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14] - 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交易标的[14]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3] - 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15] - 关联人签署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15] 其他规定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14]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1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幸福蓝海(30052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5] - 候选人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决策审批流程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审计委员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董事会秘书协助[22]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2]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给予适当津贴[25][2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