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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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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SZ):上半年净亏损5671.76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21:0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0.19亿元 同比增长17.8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71.76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6496.02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14元 [1]
诚迈科技(30059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1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6,981,741.00元[7]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8000万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6,981,741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未被通知的股东自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7] 重大事项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9]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5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6]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等方式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8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收购股份事项需2/3以上董事出席[87][88]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1]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0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1] - 公司每年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19]
诚迈科技(300598)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财务负责人任职要求 - 从事财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会资格[2] 财务负责人聘任与任期 - 由总经理提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董事会审议聘任[6] - 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期满可连任[6] 财务负责人离职与考核 - 辞职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经批准离任[6]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和任期绩效考核[7]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范围含9种情况,形式有5种[7][8] - 造成经济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9]
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5 20:42
独立董事职权与审议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专门会议规则 - 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过半数同意可不受限[9]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10]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0]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11] - 证券部承担日常工作,董事等配合[13]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13] - 述职报告应含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3]
诚迈科技(300598)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信息制度规范 - 规范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和使用行为[2] - 所指信息含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等[2] 人员责任义务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及流程[2] - 报告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流程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4] - 依规报送需登记内幕知情人[4] - 经多部门审核及董秘批准[5] - 报送时提供提示函并要求回执[5] 泄密处理与生效 - 外部泄密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
诚迈科技(30059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5 20:4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过去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规定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日常关联交易可免[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超30万元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批[11]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规定[12] - 日常关联交易原则上每年签署一次,公司需合理预计当年关联交易金额[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4] - 某些关联交易不必按制度规定执行,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4] 关联交易实施与管理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16] - 经董事会、董事长批准的关联交易,管理层组织实施[17] -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签署协议并提交审批[17] 关联交易审计 - 内审部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1]
诚迈科技(3005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9][29] 项目评估 - 募集资金到账后项目搁置超一年,应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评估[10]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评估项目[10] 协议签订与实施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以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现金管理与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资金报备 - 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报备募投资金支付情况[8] 项目核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投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3] - 使用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4]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9] 超募资金与投向变更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7] - 变更募投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21] 专项审核与鉴证 -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披露结论[30] - 鉴证结论异常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报披露[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抵触时以国家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为准[32][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 - 制度由诚迈科技于2025年8月发布[33]
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20:42
年报沟通机制 - 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2] - 董事会证券部为协调部门[2] - 内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2] 独立董事规定 - 特定时间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4] - 财务负责人需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4] - 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4]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开会或披露异议[4]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意见[4] - 过半数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5] - 沟通意见需记录存档[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5]
诚迈科技(3005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4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过半数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6] 会议通知规则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6]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7]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1名董事不得接受2名以上董事委托[8]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11] 提案审议与延期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26] 其他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规则内容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8]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3] - 董事会作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再出正式报告[24]
诚迈科技(3005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20:4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责任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组织实施人[2] 档案记录与报备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知情人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内幕信息[13] - 董事会秘书核实档案后向交易所、证监局报备[14] - 重大事项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5]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17] 保存与报送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9] - 年报等报告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1] 其他规定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3] - 董事等人员配合登记备案及告知变更情况[19] - 知情人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