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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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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畅银(300614)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03-07 16:4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拟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换届选举[2] - 提名蒋萌和李海峰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张振东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后不再担任[3] 人员情况 - 蒋萌自2016年1月至今任监事会主席,未持股[7] - 李海峰通过公司持股37,709股,占总股本0.02%[8] 任期信息 - 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2]
百川畅银(30061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友干)
2025-03-07 16:4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友干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23][25]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无相关不良情形[29][35]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40]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40]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承担相应责任[41] - 若被提名人不符任职情形,提名人督促其辞职[41]
百川畅银(30061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07 16:45
1、会议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证券代码:300614 |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5 |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 ...
百川畅银(3006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7 16: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2] - 提名蒋萌、李海峰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3] 任期与表决 -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5]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6]
百川畅银(3006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7 16:45
董事会会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举行,7名董事全部出席[2] 人员提名 - 提名陈功海、韩旭、高凤勇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3][5] - 提名朱友干、谢瀚鹏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7][8] 规则修订 -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〇八条[11][12] -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三条[14][15] - 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三条[18][19] 股东大会 - 同意于2025年3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百川畅银(300614)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5-02-25 16:14
| 证券代码:300614 |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 公告编号:2025-01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5 |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 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函告,获悉上海百川所持 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为限 售股(如 | 是否 为补 | | |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股东及其 | 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是,注明 | 充质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 | | | 比例 | 比例 | 限售类型 | | | | | | | | 一致行动人 | ...
百川畅银海外填埋气发电项目并网投运:创南美新纪录,彰显国际能源领域新突破
证券时报网· 2025-02-25 08:48
在地球的两端,跨越东西半球,当哥伦比亚的狂欢节热潮正酣,百川畅银也在这片热情的土地上奏响了 2025年绿色发展的新乐章。近日,由百川畅银哥伦比亚公司负责开发、投资、建设的巴兰基亚填埋气电 站一期项目顺利并网,不仅标志着百川畅银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更以其惊人的建设速度创 下了南美同类型项目的新纪录。 巴兰基亚填埋气项目自进入哥伦比亚以来,便一直备受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陌生的环 境和复杂的条件,百川畅银团队没有退缩,而是选择迎难而上。他们深入调研,因地制宜,一次次修改 方案,最终成功将填埋气发电技术落地巴兰基亚。项目的建成并网,不仅在当地引起了热烈反响,巴兰 基亚市长更是莅临现场表示祝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主流媒体也纷纷报道,称赞"巴兰基亚拥有了全 国最大的沼气发电厂"。 这一项目的成功并网,对百川畅银来说,意义非凡。它是百川畅银在海外第一个投产运营的垃圾填埋气 发电项目,也是百川畅银正式在海外投产运营的第二个项目。更值得一提的是,它是目前哥伦比亚最大 且建设速度破南美同类型纪录的项目。这些里程碑式的成就,不仅彰显了百川畅银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实 力和影响力,也为巴兰基亚当地的经济发展、绿色转 ...
百川畅银(300614)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2-21 15:56
股权结构 - 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持股56,226,000股,比例35.05%[4] - 李娜持股5,956,766股,比例3.71%[4] - 郑州知了持股6,615,638股,比例4.12%[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8,798,404股,比例42.88%[4] 股份质押 - 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本次质押3,648,970股,占所持6.49%,占总股本2.27%[2] - 上海百川畅银实业质押后累计30,398,970股,占所持54.07%,占总股本18.95%[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后累计30,398,970股,占所持44.19%,占总股本18.95%[4] 公告日期 - 公告披露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7]
百川畅银(3006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19 16:22
| 证券代码:300614 |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5-009 | | --- | --- | | 债券代码:123175 |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2 月 1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现场出席董事 2 名,通讯出席董事 5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陈功海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 ...
百川畅银(30061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2-19 16:22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 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1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