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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 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 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式,广泛收集公司内 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 ...
盛弘股份: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04739 号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盛弘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 第 441A00702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
盛弘股份: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了普通股(A股)股票2,28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2元。截至2017年8月 金净额为29,591.71万元。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 户 类 存储余额 | ...
盛弘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 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 ...
盛弘股份: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 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 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 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 案的公告》 (2024-008)。2024 年度公司贯彻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相 关进展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 亿元,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6.49%。其中,工业配套 电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03 亿元,较 2023 年同比增长 13.11%;电动汽车充换电 设备业务实现营业 ...
盛弘股份: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 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 定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杨柳女士;董事会秘书胡天舜先生;独立董事李建成先生。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
盛弘股份: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合计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州盛弘")不超过 5,000 万元、苏州盛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盛弘") 不超过 20,000 万元、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新能源") 不超过 20,000 万元, 陕西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盛弘")不超过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办理公司对惠州盛弘、 苏州盛弘、盛弘新能源、陕西盛弘具体担保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签署等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担保 ...
盛弘股份: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晓慧)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2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致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 作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现任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独立履职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 责,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闫晓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5 年 任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盛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处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公 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 项要求。 二、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情况 无缺席和委托其他人出席的情况。对于相关议题,本人认真审议并保持与管理层 的充分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规定及要求, ...
盛弘股份: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1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且具备合理性,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2][3][4][5] 审议程序 - 2025年4月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 - 2025年4月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1]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预案,认为其与业绩成长性匹配,兼顾投资者诉求,未损害股东利益 [1]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13,861,166.71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15,053,451.09元,按孰低原则确定可分配利润 [2] - 以310,332,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155,166,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 - 若总股本因相关原因变化,按“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公告 [3] 现金分红具体情况 财务数据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 ---- | ---- | ---- | ---- | |现金分红总额(元)|155,166,130.00|102,409,645.80|45,160,603.5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8,975,205.06|402,827,219.68|223,545,451.10| |研发投入(元)|256,745,333.26|231,001,103.86|147,974,454.52| |营业收入(元)|3,036,170,730.45|2,650,974,131.70|1,503,101,748.0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15,053,451.09|830,620,096.80|517,700,047.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13,861,166.71|937,080,967.81|579,522,470.60| [3][4] 其他数据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02,736,379.38元,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元,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302,736,379.38元,累计研发投入总额635,720,891.64元 [4] 不触及风险警示原因 - 2022 - 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4] 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 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多因素提出,有利于股东共享成果,实施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5]
盛弘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1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认为相关报告和预案符合规定,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4月2日以通讯参会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郭斌主持,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报告类 - 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1] - 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2] - 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体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5] - 认为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活动占用资金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 [6] 预案类 - 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体现对投资者回报,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资金类 - 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如实反映情况 [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可循环使用,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机构类 -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薪酬类 -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回避表决 [6] 交易类 - 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必要,遵循市场规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性,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担保类 -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等四家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6.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激励计划类 - 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规定,同意调整 [7] - 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办理归属事宜 [8] - 认为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8.1272万股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作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