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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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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3007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3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11] 募集资金管理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公司需重新论证[20]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26]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募投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8] 募集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15] 特定募集资金事项审议 - 公司使用特定募集资金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2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28]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41]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1] 募集资金使用交易审议 - 募集资金使用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募集资金使用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45] - 募集资金使用交易资产总额低于总资产10%等情况,提交董事长审议[4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50]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52] 现金管理产品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33][3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明确使用计划[37] 募投项目资金差异处理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59] 募投项目进展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59] 募集资金使用审核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61] 资产收购披露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62] 募集资金现场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63] 变更用途公告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54] 募投项目合资经营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确保有效控制[55] 募投项目地点变更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相关情况[57] 收购关联方资产要求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途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相关信息[58] 制度修订生效 - 本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议,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6]
海能实业(30078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33
关联方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防资金占用措施 - 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部门定期检查[9]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4] - 发生侵占资产启动“占用即冻结”程序[15] 司法及赔偿措施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司法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6] - 董事会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诉讼[19] 责任人处分 - 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的董事等责任人会被处分[21]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28]
海能实业(3007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33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3] 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议低于相应标准的交易[10] 董事会秘书规定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4]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取得资格证书[24] 专门委员会情况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26]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0]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2]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8] 会议相关规定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44]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常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5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处理方式[5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保存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期限十年[29]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十年[6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81]
海能实业(3007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3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应两个月内召开[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13][15]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7]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超规买入的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计入该总数[4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6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6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5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6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6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或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71]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73] - 公告、通知等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74]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7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规则[76] - 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有权修订但需股东大会审议[76] - 规则构成《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6]
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21 18:3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2025年8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独立董事一致同意[10]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404人[5] -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5]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2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2家[5] 审计机构处罚情况 - 大华在奥瑞德案担5%连带赔偿责任,东方金钰案担60%连带赔偿责任[6] - 近三年大华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等[6] - 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等[7] 人员经验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签字注册会计师签3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复核超50家次[7]
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1 18:31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修订[3] - 《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制定[3]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项修订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4] - 相关制度具体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4]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5]
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1 18:31
业绩总结 - 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21,621,897.83元[3] - 信用减值准备5,190,717.30元,资产减值准备16,431,180.53元[4] - 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1,621,897.83元[12] 其他新策略 - 应收账款等不同款项按相应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6][7][8]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跌价准备[8] - 本次计提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11]
海能实业(300787)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1 18: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净额为5.8925939278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5154195亿元,账户余额为20.310168万元(不含暂补流1.2亿)[4][5][8] 补充流动资金 - 2023 - 2025年多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6月30日尚未归还1.20亿元[10][11][12] - 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亿元[4] 项目投资 - 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承诺投资4.2亿元,累计投入2.85154195亿元,进度67.89%[1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8亿元,累计投入1.8亿元,进度100%[19] 其他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5.004118万元[19] - 越南项目因设计方案论证和证件办理进度慢,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19]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均为0[19]
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1 18:3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5月28日总股本增加52,238,791股,注册资本增加52,238,791元[2] - 公司总股本由26,119.3957万股增至31,343.2816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26,119.3957万元增至31,343.2816万元[2] 章程修订与审议 -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应修订[3] -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 转债转股 - 2025年4月1日至7月31日,10张“海能转债”转68股“海能实业”股票[2]
海能实业(300787) -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8-21 18:31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净额5.8925939278亿元[3] 募投项目 - 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拟用募集资金4.2亿元[5] - 补充流动资金拟用募集资金1.8亿元[5] 资金使用 - 公司计划先自有外汇付募投款,再等额置换[6] 费用情况 - 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848万元,发行费用合计1074.060722万元[3] 决策流程 - 2025年8月相关议案经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通过,保荐人无异议[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