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3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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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17 19:09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 6、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
泰和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7 19:09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843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19] 会议与决议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7][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1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7]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1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25] 交易与财务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1][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人民币,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规定标准[2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22]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22][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5]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其他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5]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情况有特殊规定[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公司特定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长可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23] - 股东会违反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26]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26]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规定,需在年报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股东会审议应提供网络投票,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问题[2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28]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多项职权[28]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28]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30]
泰和科技(300801) - 2024年5月31日、6月5日、6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11 20:23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定位为精细化工产品平台型企业,专注于为下游客户定制化研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6][7]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水处理剂、电子化学品、锂电材料等[4][5][6] - 公司在有机磷和聚合物领域的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工艺和产品技术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多项国内外先进技术[6][7][8] 水处理剂业务 - 公司水处理剂产能约54.63万吨/年,是全球领先的工业循环水处理剂生产商之一[4] - 公司水处理剂业务海外客户和国内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0%和40%[4] -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作为行业内实力较强的企业,水处理剂业务市占率有望进一步提升[4][5] 锂电材料业务 - 公司正在建设1万吨磷酸铁锂产能和1万吨VC产能,目前处于客户送样阶段,预计2024年完成产线开工生产[5] 电子化学品业务 - 公司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和液晶面板等行业[5][6] - 近年来随着国内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公司电子化学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6] 原材料价格波动管理 -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黄磷、液酐、冰醋酸等,会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时调整产品价格[6] - 公司生产设备具备连续化、自动化优势,能够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制造费用[6] - 公司三氯化磷16万吨产能投产,进一步降低了原材料成本[6] 未来发展战略 -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多绿色环保、可降解的高端精细化工产品,进一步打开国内外市场[7][8]
泰和科技: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2024-06-05 17:35
募资情况 - 2019年11月19日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每股30.42元[2] - 截至2019年11月25日,募资9.126亿元,净额8.437244亿元[2] 资金管理 - 与四家银行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 - 2024年5月30日将2111.76万元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 - 四家银行专户销户,三方监管协议终止[4][6][7]
泰和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8:31
泰和科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 事会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 泰和科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 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 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 ...
泰和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5-30 18:31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11月19日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募资9.126亿元,净额8.437244亿元[3] 募投项目调整 - 2022年5月30日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6.629627亿元,拟用募资5.945522亿元[4][6] 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5月30日“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8] - 该项目实际累计使用3.04954亿元,进度98.84%,预计节余2111.76万元[9] 资金补充决策 - 公司决定将节余2111.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获各方同意通过[9][11][14][16] 会议与文件 - 2024年5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备查文件包含多份会议决议及核查意见[17]
泰和科技:关于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30 18:3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换届聘任[2] -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 -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6] 股权情况 - 王长颖先生离任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90,320股[8] - 程终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029,600股,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7,290,000股[11] - 姚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6,200股,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1,134,0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880,000股[12] - 渐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78,2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400,000股[14] - 刘全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22] - 任真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6,6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80,000股[24] - 万振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75,000股,通过枣庄和生间接持有1,134,0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0,000股[25] - 丁志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00股,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0,000股[26] 员工持股计划 - 徐德芝女士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8] - 王泽京女士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18] - 王全意先生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19] - 杨国营先生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21] - 颜秀女士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50,000股[27] - 石卉女士拟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30,000股[29] 人员任职 - 姜宏青女士自2020年2月至今任元利科技独立董事,自2019年4月至今任恒誉环保独立董事,自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5] - 李涛先生自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7] - 王泽京女士自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7] - 王全意先生自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厂长,2015年6月 - 2021年6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19] - 刘全华先生自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1]
泰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18:31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 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程终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 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姚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程终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
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5-30 18:31
募集资金 - 2019年11月19日发行3000万股A股,募资9.126亿元,净额8.437244亿元[3] 募投项目 - 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6.629627亿元,拟用募资5.945522亿元[6] - 截至2024年5月30日,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9] - 该项目预计节余2111.76万元,投资进度98.84%[12] 资金处理 - 董事会决定将节余2111.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10] - 各机构均同意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安排[13][14][15][17] 项目状态 - 年产28万吨水处理剂等项目已结项,补流资金使用完毕[8]
泰和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05-30 18:3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5月推出员工持股计划[2] - 持有人合计不超过400人,含董监高9人、一致行动人2人、其他人员预计不超389人[21]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906.92万元,份数上限5906.92万份[25]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30]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31] 股份受让情况 - 受让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7.79元/股[9] - 受让股份总数不超758.2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47%[9] 存续期与锁定期 - 存续期为36个月,存续期满可展期[36] - 锁定期最长24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50%[9] 业绩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025年不低于20%[10] 管理与决策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42] -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等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45] 费用与摊销 - 以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参照,应确认总费用预计5990.33万元[68] - 预计2024 - 2026年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2620.77万元、2745.57万元、623.99万元[69] 其他规定 - 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三十日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9]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58]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