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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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拟注销重庆阿尔特新能源
格隆汇· 2025-11-21 19:05
公司治理与战略调整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1] - 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阿尔特新能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1] -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庆阿尔特新能源的注销相关事宜[1]
阿尔特: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9:0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10元,市值为50亿元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专业技术服务业占比94.34%,为主要收入来源 [1] - 2025年1至6月份,制造业收入占比为5.66% [1]
阿尔特(3008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4][1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讨论公司重大事项[18][21] - 参加人员为高管,必要时扩大到部门经理[16] - 会议提前两日通知,参会人员需准时,不能到会提前请假[17] - 意见一致共同决策,不一致总经理决策,分歧大下次再议[22][23] - 会议决定以决议形式作出,权限内总经理签署发布,超权限报董事会[23] 审批制度 - 总经理在章程或董事会授权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25] - 投资项目在股东会授权限额内由董事会批准,限额以上由股东会[25] - 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25] 督查与报告 - 总经理责成办公室对重要事项督查催办,含会议定事项[25][27] - 总经理按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结束后四月内提交报告[31] - 经营条件重大变化时总经理及时报告[32] 考核与细则 - 董事会对高管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34] - 高管失职造成严重损害依法追责[34] - 公司建立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33] - 细则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6][38]
阿尔特(3008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候选人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符合相关条件之一[4] - 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或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6][17] 任期与辞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 任期届满前可辞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26]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提议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35] 公司支持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8]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3]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43] - 规定与日后法规抵触时,董事会及时修订[45]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保障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
阿尔特(3008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委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审核后召集会议[12][15]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1]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表决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9] 异议反馈与档案保存 - 超半数成员有异议可书面反馈[13][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阿尔特(3008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2] - 审核财务报告提意见,关注重大问题[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负责人考核[1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8]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3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0]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33]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33]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十年[34]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4] - 会议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34]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4] - 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相关人员签字[3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8] - 财务报告披露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24] - 同意召开应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24] - 接受股东请求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6] - 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 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保密[3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修订与解释[38] - 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38]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阿尔特(30082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独立董事职责 - 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审阅[3] - 与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3] - 审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4] 审计相关 - 审计前后与会计师沟通[6] - 对年报异议应投票说明原因[8] 特殊情况处理 - 改聘事务所发表意见汇报[5] - 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7] - 可独立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7] 报告提交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8]
阿尔特(3008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股东会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董秘应配合并披露信息[6] 董事会会议 - 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会后5个工作日内表决董事寄原件给董秘[7] 年度报告说明会 - 董秘应出席公司披露年报后举行的说明会[8] 董秘聘任与解聘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6] - 董秘任命后1个月内签承诺书并报送[16] - 声明承诺重大变化5个工作日内更新报送[16]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董秘[19] - 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9]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聘代表协助董秘履职,由董秘提名董事会聘任[21][22]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交资料[23][24] 董秘考核与责任 - 董事会决定董秘报酬奖惩,由其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25] - 董秘违规依法担责[25] - 禁入或建议更换时及时解聘[25] 工作细则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27] -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抵触时依规定修订[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28]
阿尔特(3008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委员产生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选任与会议规则 - 董事等选任需提名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11] - 会议不定期,提前三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5][16] 表决与档案保存 - 表决关联委员回避,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5][2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细则实施与修改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2]
阿尔特(3008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1 18:31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可转让基数[1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6][7]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0] - 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0]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11] - 增持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1][12] - 集中竞价累计增持达2%应披露进展公告[1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处理收回[17]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诉讼[19]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0]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23] 其他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衍生品交易[25] - 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收购管理办法》报告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