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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8: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 ...
佰奥智能(3008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7 18: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为履 ...
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8: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者免职或者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 公司董事会应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除因 出现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被停止履职的,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原委员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 1 第一条 为适应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昆山 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
佰奥智能(30083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8:18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 本情况,提交股东会选举。 1 (二)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上述具备提名资格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应以书面形式于董事会 召开前三日将提案送交公司董事会秘书。提案应包括候选董事的简历及候选人同 意接受提名的书面确认。上述提案由董事会形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表决。 (四)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会就 ...
佰奥智能(3008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8: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 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 ...
佰奥智能(30083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7 18:1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合理保证年报披 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提议 ...
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7 18: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1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
佰奥智能(3008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8:18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 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规则以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 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类对外投资, 公司出资设立企业、收购、兼并等股权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 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 ...
佰奥智能(3008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7 18:18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四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7] 处理程序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8] 责任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有六种[10][11]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1]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15]
佰奥智能(3008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8: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2]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 审议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4]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25]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间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8]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30]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6] - 董事会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44]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执行情况不符或进度差异大时应及时报告董事会[44][45]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47]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8]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