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搜索文档
迦南智能(30088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22:07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规范应对舆情能力[2] - 成立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4]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和管理等工作[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灵活处置[7]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并控制传播范围[7]
迦南智能(3008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 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 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 全面履行。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
迦南智能(3008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 ...
迦南智能(3008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持股超50%,或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独立法人公司[2] 股份持有规定 - 若因特殊原因持有公司股份,应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消除前不得行使表决权[5] 人事任免 - 董事、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任免[7] 财务制度 - 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1] - 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2] 重大事项管理 -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信息[15] - 重大事项含拟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16] - 指定重大事项报告人,确保信息上报[18] 违规处理 - 对违反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处理,严重违法犯罪交司法机关[5] 审计监督 - 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聘外部审计[20] - 审计部负责审计工作,内容含财务等[22] - 控股子公司配合审计,提供资料并负责[23] 绩效考核 - 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工作[22] - 每年制定经营目标方案上报,据此考核负责人[25] - 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高层管理人员[26] - 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管理层制定备案[2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迦南智能(300880)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印章管理职责 - 行政部负责公司公章等管理使用及制发登记[6] - 财务部负责财务印鉴等印章管理使用[6]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董秘办管董事会印章[6] 印章刻制与销毁 - 公司所有印章刻制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禁私自刻制[8] - 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至少三年后销毁[10] 用印审批与保存 - 公司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权限不同[17] - 用印审批凭据复印件留存三年以上[15] 用印规范 - 严禁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未使用文件交回销毁[20] 检查与追责 - 公司总经理不定期检查印章,违规追究责任[23]
迦南智能(3008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选聘规则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股东会提选聘提案[6]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需邀请2家以上事务所[7] - 公开选聘应发布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8] 资料与聘期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1] - 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评价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2]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费用与人员限制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 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改聘情况 - 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5]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应约见前后任并报备[15][16]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通知各方,前任可陈述[1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8] 其他 - 分包转包或报告质量问题严重不再选聘[19]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迦南智能(3008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制度制定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4] 责任划分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各岗位承担相应责任[5][6] 处理流程 - 更正报表需聘请事务所审计或鉴证[10] - 内审调查原因,董事会作决议[7] 责任追究 - 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8][9] - 依情节轻重处理,结果纳入考核[11][12]
迦南智能(3008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 任职规定 - 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6]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7] 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13]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等多项职权[1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有主管相应部门等职权[17] - 公司设1名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多方面工作[1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特定情况3个工作日内召开[23] - 召开会议提前2日电话或书面通知,重大事项提前3日送达书面材料[26]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33]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33] - 高级管理人员遇3种情形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34]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3种情形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35] - 公司出现3种情形,总经理等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信息[36] 绩效评价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并制定方案[38]
迦南智能(3008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7] - 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相关信息[11] - 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11]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知情人填写档案并签订保密协议[1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等主体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14] 信息保密与自查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财务报表及数据[20] - 向有关方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确认其保密义务并备案[21] - 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5] 违规处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或交易,自查及处罚结果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宁波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24]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5] - 若因过失致内幕信息泄露,知情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并防扩散[37] - 知情人因主观或过失致内幕信息泄露需担责[37]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知情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7] -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所得收益依法缴纳给公司[37] - 涉嫌犯罪,公司可将案件报告司法机关处理[37] 制度实施与其他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实施[29] - 对内幕信息采取一事一报方式报备知情人名单[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了解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基本制度[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不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37]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40] - 内幕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迦南智能(300880)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22:07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相关主体、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3] 保密要求 - 董事等人员在特定时期负有保密义务,报送资料有相关保密措施[5][6] 责任规定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泄露信息将担责[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