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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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1: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7]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12]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可通讯或传真决议[12][21] - 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4] 审议事项 - 审议交易和担保,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审议[9] - 审议关联交易,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10] 表决规则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其他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25]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违背追究执行者责任[29]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华业香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1:0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安 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
华业香料: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1:0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26,941.84万元,同比增长5.72%[3] - 2023年净利润 - 394.58万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230吨香料生产项目[4]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10] - 2024年董事会确保年度经营发展目标落实[10] - 2024年董事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10] - 2024年董事会塑造良好企业形象[11] - 2024年董事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1] 其他新策略 - 以2022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派现3,727,750元,占净利润17.94%[9] - 2023年6月13日股权登记,6月14日除息和发放红利[9]
华业香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1:0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 ...
华业香料: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21:01
内控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合计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内控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关注高风险领域[6]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与利润表相关,错报超营收5%为重大,2.5%-5%为重要[11] - 财务报告内控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超资产总额5%为重大,2.5%-5%为重要[11] - 非财务报告内控致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以上且影响披露为重大[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致直接财产损失500 - 1000万且受国家部门处罚为重要[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致直接财产损失500万以下且受省级以下部门处罚为一般[12] 内控评价情况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自我评价[1] - 授权内审机构负责内控评价实施[3] - 内控评价依据相关规范和指引[4] - 报告期及基准日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16] - 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因素[16]
华业香料: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21:0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69,418,412.06元,较2022年增长5.72%[3] - 2023年净利润 -3,945,839.45元,较2022年减少118.99%[3] 资产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602,320,218.77元,较2022年末减少2.25%[3] - 2023年末货币资金59,553,889.73元,占比9.89%,较年初减少9.14%[4] - 2023年末固定资产253,028,056.51元,占比42.01%,较年初增加19.31%[4] 费用数据 - 2023年销售费用3,773,077.72元,较2022年增长14.75%[6] - 2023年管理费用34,496,678.15元,较2022年增长13.23%[6] 现金流数据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39,419,395.19元,较2022年增长83.60%[3][7] - 2023年投资现金流净额 -86,534,712.10元,较2022年减少412.89%[7] - 2023年筹资现金流净额 -10,896,764.95元,较2022年减少281.15%[7]
华业香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1:0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对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第 1 页 共 4 页 | 12 |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 | --- | --- | | | | | 的议案》 | | 13 | | |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4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年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第十六次会议 | | | | 15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年6月28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 第十七次会议 | | | | 16 17 | 第四届监事会 | ...
华业香料: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1:0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姚运金、姚王信、吴光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通过核查独立董事姚运金、姚王信、吴光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
华业香料: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4-22 21: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5月15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9:15 - 15:00[1]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3] 议案相关 - 议案7.00 - 11.00属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5] - 股东大会需表决16项议案[18][20] 登记安排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 - 11:30、14:30 - 17:00[7] - 异地股东5月13日17:00前送达《股东参会登记表》[7]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886",简称为"华业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5月15日多时段[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5月15日9:15 - 15:00[14] 其他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费用自理[9] - 会议联系电话0556 - 8927299,传真0556 - 8968996[9] - 可授权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17] - 股东参会登记表5月13日17:00前送达并电话确认[23]
华业香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21: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4] 工作规范 - 开展活动应避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情形[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 应在巨潮资讯网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8] 负责人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10]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0] 活动安排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3] - 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14]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刊载活动记录表[14] 员工要求 - 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15] - 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6]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多方面素质[11]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等多项主要职责[11] 其他措施 - 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并责成专人接听[19] - 应与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