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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3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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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6-18 16:03
会议与方案 -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3] - 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5月27日实施完毕[3] 股本与资本变更 - 公司总股本由130,910,176股变更为183,125,446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130,910,176元变更为183,125,446元[3] 工商登记变更 -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新《营业执照》[4] - 变更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798092564D[4]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洪伟艺[4]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壹亿捌仟叁佰壹拾贰万伍仟肆佰肆拾陆元整[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日期为2008年01月10日[4] - 公司住所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4]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6 18:22
股份回购 - 公司拟用3000万 - 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1] - 回购价格调整后不超22.12元/股[2] - 截至2024.6.6累计回购1322077股,占比0.72%[2] - 累计回购成交金额3004.76万元[2] - 回购期限自2024年二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1]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5 11:50
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3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A股注销减资[1] - 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22.12元/股[2] - 回购期限为方案通过日起12个月内[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回购412,000股,占比0.22%[2] - 最高成交价22.09元/股,最低20.16元/股[3] - 成交总金额1216.56万元(不含费用)[3]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0 19:51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内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 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若以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910,176 股扣减已回购股本 372,000 股后的 130,538,176 股为 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分派现金 39,161,452.80 元(含税),预计转增 52,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5-20 18:35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38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俊 龙先生的通知,获悉洪俊龙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俊龙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 | 持股数 | 持 股 | 本次质 | | 本次质 | | 占其所 | | 占公司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量(股) | 比 例 | 押前质 | | 押后质 | | 持股份 | | 总股本 | | 已质押股份 | 占已质押 | 未质押股 | 占未质 | | |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5-16 20:22
股东持股 - 许燕青持股1,224,100股,占比0.9377%[3] - 朱贵阳持股675,000股,占比0.5171%[3] 减持计划 - 许燕青拟减持不超300,000股,占比0.2298%[3] - 朱贵阳拟减持不超168,000股,占比0.1287%[3] 减持承诺 - 许燕青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任职年转让不超25%[6] - 朱贵阳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任职年转让不超25%[7] 减持影响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化,不影响经营[9] - 减持存在时间、价格及完成不确定性[8]
国安达: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20:17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证字[2024]GAD-03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电话:(010)85865151 传真:(010)85861922 邮政编码:100025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致: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军利律师、殷庆莉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公司现行章 程及其他相 ...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5 20:17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4-03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洪清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表决 ...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13 16:2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37304.66万元,较上年增长40.58%[6] - 2023年度净利润3862.66万元,较上年增长155.36%[6] 项目情况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项目未达预期收益,因未达预期销售额[5] - 锂电池储能柜项目未达预计收益,因储能市场环境变化[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结项[6] 其他事项 - 现场检查1次[3] - 发表专项意见17次[4] - 2024年3月25日培训1次[4] - 2023年1月12日变更保荐机构为华源证券[9] - 各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7][8]
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13 16:26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保荐代表人姓名:牛南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赖昌源、牛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26 日、2024 年 5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 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 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是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是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是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