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俊科技(300926)
搜索文档
博俊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52亿元,同比增加51.9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07:08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5.12亿元,同比增长45.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52亿元,同比增长51.95% [1] - 基本每股收益0.835元,同比增长45.47% [1] 行业市场动态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1] - 宠物智能手机等创新产品推动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普遍上涨 [1]
博俊科技: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7 07:08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汽车行业占比93.47% [1] - 非汽车行业收入占比6.53% [1] 行业背景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 [1] - 宠物智能手机等新兴产品推动行业市场爆发 [1] - 行业上市公司呈现"涨"声一片的态势 [1]
博俊科技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52亿元,增长51.9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21:5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5.12亿元 同比增长45.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亿元 同比增长51.9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51亿元 同比增长51.66% [1] - 基本每股收益0.835元 [1]
博俊科技(300926.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52亿元,增长51.9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21: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5.12亿元 同比增长45.7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亿元 同比增长51.9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1亿元 同比增长51.66% [1] - 基本每股收益0.835元 [1]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设独立董事主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3]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0][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17]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26] 主要职责与职权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研究选任标准程序等[7][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 决议违法致损,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7]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2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高人员在特定时间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董高人员股份买卖报告与公告 - 董高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等情况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1]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8][19] 董高人员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董高人员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4] 权益股份增持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21][22]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2] 增持计划披露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22][26]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需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2][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进展公告[23]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聘请律师核查并公告[24]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6] 公司管理措施 - 公司应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高人员持股及买卖行为管理[28]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董办、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5]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9] 定期报告相关 -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1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快报及修正公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应披露业绩快报[16]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披露修正公告[18] 定期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时,成员若无法保证财务信息或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9]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交易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披露[3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2] 子公司报告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6]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须向公司报告并披露信息[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须向公司报告并披露信息[40] 股东委托持股告知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2] 制度自查与监督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42]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4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重要会议、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4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负责沟通联络[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需采取补救措施[47]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46]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50] 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事务[50]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53]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8] 内部审计与财务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54]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4]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11]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主持[11]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8][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会议主持与表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1]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继续开会[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5]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3][33]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特殊情况外,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应列席[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7] - 股东发言按持股数多优先,持股数相同按发言登记先后顺序[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但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5][50]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39] - 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8] - 出席股东应对提案发表意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实际持有人意思申报除外[38]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45]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解释权属于董事会[47][48]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证券事务部负责管理及披露[5] - 内幕人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要担责,构成犯罪移交司法[15][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0]
博俊科技(300926)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0:0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金额需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4][5]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合同等[5] 责任追究形式 - 包括责令改正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10] - 董事等出现责任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2]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有重大差错,内审收集资料调查,经审计委审议提请董事会审核[12]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按规定披露[19] 处理情形 - 责任原因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15] - 从重或加重处理情形包括主观因素致恶劣后果等[15]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正挽回损失等[19] 信息披露要求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6]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9] 其他规定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9]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9]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规章处理[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