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箭科技(300978)
icon
搜索文档
东箭科技(30097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董事选举规则 - 1%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4] - 董事分开投票,独董和非独董分开选[7]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特殊情况处理 - 得票相同且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股东会再次选举[9]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9] - 当选董事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2月内选缺额[10] 其他规定 - 公司选举多名董事时股东享累积投票权,股东会通知明确提示[3] - 细则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13][14]
东箭科技(30097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管理监督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组织、财务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5]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指导、监督[11]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由审计部负责[27] 财务报告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12] - 子公司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结束后10日内[17] - 子公司季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结束15日内[17] - 子公司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17] - 子公司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17] 经营计划 - 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后实施[16] 投资管理 -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17] 人员管理 - 非经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监高,应在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35] -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监督[35] - 子公司应结合效益和市场薪酬水平制订薪酬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5]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经营和财务事项,包括发展计划、对外投资等[23][24]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相关协议文件应向公司报备、归档[32] 行政事务 - 子公司行政事务归口管理,应参照公司制订规定并备案[31] 考核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和全体员工[38] - 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综合考评并奖惩[38]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由管理层制定并报公司备案[38] 其他规定 - 子公司设立在中国大陆外按注册地相关规定执行[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40,4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修改亦同[42] - 各子公司参照制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4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东箭科技(3009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超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 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3][24]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专户,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新项目、回购注销、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5] - 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的存款,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7] 用途变更与公告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等同意可使用[23] - 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2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4]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28] 鉴证报告聘请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违规责任追究 - 董事会擅自变更投向,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责任董事赔偿,严重时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30] - 高级管理人员擅自变更投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相关人员赔偿,严重时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股东会或董事会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30] 项目实施监督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等实施,公司统一存储拨付,监督使用,违规追究法律责任[31] 办法相关说明 - 办法“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3]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深交所特别规定从其规定[33]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公司与时间信息 - 办法所属公司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 - 办法文件时间为2025年7月[34]
东箭科技(30097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7]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8]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15] 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2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变更[24]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人应在事件最先发生时向董事会等报告并24小时内报送文件[26]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并每隔30日报进展[27] - 董事会秘书和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29] 保密与处罚 - 重大事项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应上报未及时上报未造成损失处以批评等处分[34] - 应上报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对有关人员处罚[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6]
东箭科技(300978) -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审议规则 - 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业务管理与授权 - 董事会审批管理制度并授权领导小组开展业务[6] 业务组织架构与职责 - 决策组制定交易策略,审核业务并发出指令[7] - 交易组编制方案,执行指令并报告情况[7] - 风控稽核组拟定政策,监督操作[8] - 核算组账务处理,核对余额并分析盈亏[10] 业务流程 - 套保工作小组拟定年度计划经审核实施[12] - 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要素[12] 风险控制 - 风控稽核组全方位监督方案制定、执行及总结[15] - 套保持仓总量不超方案规定,测算保证金和盈亏风险[18] - 交易组和风控稽核组每日关注账户测算数据[18] - 建立资金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测算系统[20] 违约处理 - 销售订单客户违约,销售人员沟通下调评级并索赔[19] 交易策略 - 交易组研究基差,选择时机和合约,跟踪上报异常[20] 信息披露 - 开展交易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26] - 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条件时及时披露[2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时间为2025年7月[33]
东箭科技(3009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担保审议规则 - 为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担保或反担保[5] - 董事会审议前需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7]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表决,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豁免股东会审议情况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可豁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可豁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可豁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可豁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对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余额不得超额度[16] - 交易后原有担保形成对关联方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29] - 担保合同到期展期需重新审批和披露[34]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7] - 公司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23]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及时控制风险[26] - 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拒绝超份额责任[2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东箭科技(300978)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财务制度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1][4] - 编制财务报告遵循合规、真实、完整、有效原则[7] 编制流程 - 主管会计确定编制方案并审核结果[4] - 公司财务部收集汇总报表并编制报告[4][5] - 子公司财务部采集信息、编制报表并上报校验[6] 内控审计 - 公司加强内控,保护资产、保证信息真实等[8][9]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11] 报告披露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经签字确认报表[11]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按规定装订、盖章、签名披露并归档[11]
东箭科技(300978)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25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42270.2739万元,已发行股份42270.2739万股[7][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马永涛持股29.4401%,认缴10704.4131万元[18] - 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0000%,认缴6544.8000万元[18] - 马汇洋持股13.0520%,认缴4745.6999万元[18] - 罗军持股6.4972%,认缴2362.3783万元[18] - 陈梓佳持股4.4441%,认缴1615.8784万元[18]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29]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10%[2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4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须股东会审议[49][5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54][56][5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8]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经相关流程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60] - 公司以现金分配利润需满足盈利等条件[168]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69]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2]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5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1][182]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原则上会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8] 决议规则 - 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5][16]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6] 其他要点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每次限一人[22][25]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 会议记录等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1][3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通过之日起施行[36][37]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20:31
战略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1] 成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4]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特定方式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工作流程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并提交提案[13]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结果提交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