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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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9-14 20:3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33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 不适用 | | --- | --- | --- | | 34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个月 12 | 不适用 | | 3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 不适用 | | | 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 | | 36 |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 是 | | | 见 | | |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 | 是 | | 37 |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 | 是 | | | 权激励的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 是 | | | 规定 | | | |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 | 是 | | | 权激励管理办法》 ...
同飞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14 20:3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同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8
(2023年)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同飞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9-14 20:3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 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二、考核原则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 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由于公司董事高宇、陈 振国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
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4 20:36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及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
同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14 20:36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日常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监督,保障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 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五条 监事会是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1 名为职工代表。 第七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股东推举候选人,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普通决议选举产生。获选监事按拟定 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代表担任 ...
同飞股份: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6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 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 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合同专用章、部门 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 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 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 ...
同飞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康金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康金龙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康金龙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三河同飞制冷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康金龙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 召开的 2 ...
同飞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详见下表: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 --- | --- |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设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制冷、 | | 备、配件的制作与销售;有色金属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