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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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09-18 17:1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7) ...
同飞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14 20:43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同飞股份: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4 20:43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 2 | |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4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主要程序 | 10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12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 | 12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12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3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14 | | 九、结论意见 | 14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同飞股份/公司 | 指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飞股份,证 | | --- | --- | --- | | | | 券代码:300990)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指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 ...
同飞股份: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09-14 20:3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证券代码:30099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1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 ...
同飞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09-14 20:3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
同飞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9-14 20:3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33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 不适用 | | --- | --- | --- | | 34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个月 12 | 不适用 | | 3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 不适用 | | | 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 | | 36 |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 是 | | | 见 | | |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 | 是 | | 37 |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 | 是 | | | 权激励的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 是 | | | 规定 | | | |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 | 是 | | | 权激励管理办法》 ...
同飞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9-14 20:38
(2023年)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同飞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14 20:3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同飞股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09-14 20:3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 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二、考核原则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 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同飞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4 20:36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由于公司董事高宇、陈 振国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