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帆传动(3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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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30102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3] 审批标准 - 单笔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笔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7][8] - 未达标准或经授权项目由总经理审批[8] 部门职责 - 董事会授权证券法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管理与监督[10] - 总经理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新项目计划并汇报进展[11]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财务管理及手续办理[11] - 证券法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协议起草修改审核[13] 决策流程 - 短期投资由财务负责人预选编制计划并按权限审批[13] - 长期投资需论证并按权限审批[9]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每季度汇制投资报表向领导报告[19] - 内部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29] 其他规定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报表[29] - 投资办法2025年11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 重大投资异常情况向董事会报告[18] - 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9]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1][23] - 派出人员需履行程序并接受考核[2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证券法务部和董事会秘书[32]
江南奕帆(3010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选聘要求 - 选聘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 - 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选聘程序 - 可采用多种方式,公开选聘需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6][8] - 基本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股东会批准后签约[8] 其他规定 - 文件保存至少十年,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违规按规定处理[16]
江南奕帆(3010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管理工作负责人[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可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外相关人员,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8] 档案记录与报送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1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披露重大事项前后异常波动或重大变化需报备或补充报送档案等[13][14]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需补充提交档案[16]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填写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5] - 备忘录应记载重大事项各环节和进展情况,相关主体配合制作[15] 协助配合要求 -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报送并核实信息[15] - 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督促、协助核实并及时报送[18] 保存期限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6]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17] 自查与追责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2]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流转审批与义务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有不同层级要求并需备案[19]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21]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3]
江南奕帆(301023)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两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2] - 特定人员可列席会议[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13]
江南奕帆(3010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2] - 会议通知及资料三日前送达,紧急情况除外[3] - 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表决规则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5]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
江南奕帆(30102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资金使用原则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确保与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0] - 每笔募集资金支出需经部门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10]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投资[13]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自有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4]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并披露[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6]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6]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18] 信息公告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17] - 公司应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20]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4]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与投入情况[2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7]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7] 独立核查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8] 收益披露 - 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披露收益及相关信息[29] 机构检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办法发布 - 办法于2025年11月由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2]
江南奕帆(3010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审定批准后执行[15]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内控评价报告[24][21] 审计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8]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资料以项目归档,保管不少于五年[25] - 非审计部调阅须经审计委员会批准[25] 责任与奖惩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规依法追责赔偿[27] - 公司奖励履职人员,处分违规人员[27]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9]
江南奕帆(30102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依法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其负责[2]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权限与职责 - 总经理资金、资产运用权限由董事会按实际需要授权[9] - 原则上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9] - 每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工作报告[20] 总经理办公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两日通知与会人员[15] - 由总经理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副总经理代行[15] - 形成完整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6][17] 风险披露与责任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需披露并提示风险[6] - 未尽义务将受纪律处分和处罚[22] - 个人行为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2]
江南奕帆(3010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出现特定六种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投票权与提案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3] 通知与提名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二十日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3]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6] 选举与投票时间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7]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所交易时间[20]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董事等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决议撤销与实施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具体方案[34]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37]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深交所公开谴责[37]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8]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江南奕帆(3010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涉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与登记 - 申请需提交文件资料并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8]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况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商业秘密[9]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并说明情况[11] 责任机制与生效 - 建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