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301024)

搜索文档
霍普股份(301024)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23: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 督导期已届满。长江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28 23:2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083号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霍普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霍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23:2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085 号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07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 ...
霍普股份(301024)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23:2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霍普股份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 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4,31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阳)
2025-04-28 22: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现更名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分院建筑师,深圳市凯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 公司设计部经理,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悉地国际设 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和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中建沪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现任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霍普股份(30102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8 22: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第三条 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公众形象, 使公司可能或已经遭受较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 ...
霍普股份(301024)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洁)
2025-04-28 22: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洁,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曾任南京日报社下属《金 陵晚报》记者、责任编辑,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顾问,德勤管理 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本咨询副总监兼高管薪酬和长期激励业务华东区负 责人,知合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杰魔石管理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于 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
霍普股份(30102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22:5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 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洁先生、石道金先生、周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