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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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8
2025-08-14 16:30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为重大差错[6] 重大信息遗漏认定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未披露属重大遗漏[10] 需关注交易情况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或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1]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认定为重大差异[11] 责任承担与追究 - 公司董事、高管对年报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 因年报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财务部查实原因报董事会追责[13]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惩处[1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5] - 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16] - 季度、半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8]
雅创电子(301099)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8
2025-08-14 16:30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一名除外[2]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5] 投票权征集与计算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 - 选举不同类型董事投票权分别计算[6] 董事当选条件 - 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半当选[8] - 得票相等且未超章程规定全部当选[8] 选举失败情况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9] 制度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1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3]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8
2025-08-14 16:3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3]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安排及材料[3] 审计流程监督 - 审计委员会进场前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4] - 审计委员会在初步与正式意见间安排见面会并监督[4]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4] 审计报告处理 - 审计委员会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4] - 续聘事务所需评价并经成员过半同意后提交决议[4] 其他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事务所,改聘需按程序[5] - 披露前特定时间内委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雅创电子(3010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8
2025-08-14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候选人不得担任[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原因[14][15]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应披露[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专门会议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半数以上同意可随时通知[29] - 过半数独立董事亲自出席方可举行[25]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0]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或投票[30] - 特定事项需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实施[30] - 会前提供审议事项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3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现场召开,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34]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4][3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
雅创电子(30109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8
2025-08-14 16:3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确保年报真实、完整、准确,需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等[2][3] 沟通安排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沟通,管理层定期汇报考察[3] 审计流程 - 财务总监提交资料,安排独立董事与注会见面,可聘外部审计[3][4] 意见签署 - 独立董事签署书面意见,有异议应发表,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4][5]
雅创电子(301099)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8-14 16:30
资金募集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4.398亿元,净额3.838132752亿元[1]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总额3.63亿元,净额3.5386978125亿元[4] 资金投入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截至2025年半年度累计投入3.142645亿元[5]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截至2025年半年度累计投入1.155577亿元[8] 募投项目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含汽车电子研究院建设等三项目[5]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含汽车模拟芯片研发等两项目[8] 资金置换 - 2025年8月13日会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并置换议案[1][15] - 支付及置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9][10][11][13] - 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16] 其他 - 公告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19]
雅创电子(30109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王众
2025-08-14 16:30
独立董事提名 -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提名王众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9][8]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最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无不良情形[13][1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21][22]
雅创电子(301099)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ZHUQING
2025-08-14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资格[2] - 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7] 任职限制情况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9] - 非特定比例股东,不在相关股东任职[10] 近期合规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禁止任职情形[14] - 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刑事、行政处罚[17] - 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19] 其他任职条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20]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20]
雅创电子(301099)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14 16:30
人员变动 - 2025年8月13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华良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华良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三年[1] 人员信息 - 华良1978年生,专科学历,现任风控部经理[4] - 截至公告日,华良间接持股65.59万股,占股本总额0.4472%[4]
雅创电子(30109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14 16:30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新增32,507,486股,注册资本新增32,507,486元[2] -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6,665,777股,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46,665,777元[2] -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666.5777万元,股份总数为14,666.5777万股[4] 财务与交易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三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可免部分规定[4] - 公司对外担保八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权益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免提交股东会[6] - 公司交易五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7] 股东与董事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相关材料[1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10][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1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0][11] - 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半数[11]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1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12] 章程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生效[14]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至备案登记完毕[15]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