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301208)

搜索文档
中亦科技(30120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得提前聘请[4] - 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经提议和审议批准[8]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12] - 审计人员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首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超2年[14] 其他规定 - 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6]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并涵盖评价意见[20] - 监督选聘标准、方式和程序及约定书履行情况[22] - 违规事务所不再选聘[24] - 制度依规定执行、解释并生效[25][26][27]
中亦科技(3012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2] 披露规范 - 制定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4]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条件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8] - 需披露信息原则上经董事会审议,决议保存不少于10年[10] - 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多项事项[13]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违规处理 - 不符合规定处理信息或违规,公司惩戒责任人[15]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中亦科技(3012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公司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3] 会议安排 - 目标经营会每月召开1次[5] 交易审批 - 多类交易指标超10%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由总经理审批[10] 资金管理 - 资金运用遵守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6] - 对外投资款付款经财务负责人会签,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16]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总经理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中亦科技(30120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关联方提供反担保[7] - 股东会审议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得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7]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董事会负责防范,设立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0][11]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赔偿,责任人担责[16]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原则上现金清偿[17] 以资抵债规定 - 抵偿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以评估值或净值定价,最终定价不损公司利益[21] - 审计和评估报告公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出报告[21] - 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21]
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7]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6]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上市后条款待挂牌上市生效[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10]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10] - 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10] -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10]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8]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临时会议须经公司董事长等提议方可召开[27]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2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2]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传真、电话方式并传真决议[33] 其他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7] - 成员以外的董事等违规,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23] - 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等快捷通知方式,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30]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3] - 内部审计及风险控制部门成员、非委员董事等可列席会议,非委员无表决权[33] - 会议通过的议案等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34]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34] - 委员及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3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由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37]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37]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0]
中亦科技(301208)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4]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5]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 资料报送 - 公开披露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8] - 提前报送应提示对方保密,特殊情况需签协议并登记[9] 违规追责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将追责[10][1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5][16]
中亦科技(30120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2]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 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4] - 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和资料充分性[5] - 独立董事关注年报编制信息保密情况[5]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7] 沟通安排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内容含经营业绩、资产构成等[4][6]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5]
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7] 薪酬制定与发放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初步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并考核监督[7]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人员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11] 薪酬结构与调整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 + 奖金[13]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地区和行业薪资增幅、公司盈利状况等[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0]
中亦科技(3012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5 20: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6]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17] - 临时会议须经董事长、委员会主任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方可召开[1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7]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一般应回避表决[26] 会议其他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方式并以传真作决议[23]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列席但无表决权[23] - 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3]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委员权利与义务 - 闭会期间委员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情况,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3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32] - 委员可向董事和高管质询,被质询者应回答[3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