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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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8:5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
腾远钴业: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8:52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4-018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 ...
腾远钴业:腾远钴业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04-17 18:52
致力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 年度 2023 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3 SUSTAINABILITY REPORT 股票代码 | 301219 | | 报告编制说明 董事长致辞 | 02 04 | 03 | 社会 | | | --- | --- | --- | --- | --- | --- | | 目 | | | | 创新驱动、供应商和客户 | 40 | | | | | | 员工 | 52 | | 01 | 关于腾远钴业 | 10 | | 乡村振兴与社会贡献 | 7 1 | | 录 | 2023 年度经济、环境、社会方面的主要荣誉 | | | | | | | 2023 年度经济、环境、社会方面的主要绩效 | 11 | 04 | 公司治理 可持续发展治理机制 | 76 | | 02 | 环境 | | | 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 | 86 | | | 应对气候变化 | 14 | | | | | | | | 附录 | 数据摘要 | 92 | | | 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 | 28 | | GRI 索引表 | 102 | | | 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 | 3 7 | | | | | | | | | ...
腾远钴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7 18:5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尚待 2024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赣州 二〇二四年五月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成国务院证券监督 ...
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守卫)
2024-04-17 18:5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独立、严谨认真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守卫,1961 年 8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1993 年 7 月毕业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材料科学和技术系, 获博士学位。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 年 4 月加 入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200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历任五矿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锡镍部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
腾远钴业: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7 18:5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时间: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3、业务规模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腾远钴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程林)
2024-04-17 18:5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5] - 2023年度召开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6]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6]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程林通讯参加董事会4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5] - 程林多次就议案发表意见[9][10] 公司决策事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进行2023年度绩效考评[13] - 通过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14] -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议案[17] 公司运营情况 - 2022年财务和非财务报告重大方面内控有效[16]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符合需求,定价合理[18] 其他工作 - 督促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工作[19]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21]
腾远钴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4-17 18:5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17年2月18日通过,2020年、2022年、2024年分别修订[2]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8] - 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发生重大事件和重大信息应实时披露[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1] 业绩预告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3] 非标准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14] 需关注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7] 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时间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20]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应依法报告、公告[20]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22] - 重大事件报告、审核、披露有相应程序[23] 信息发布人员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4] 董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文件[28]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5] 证券事务代表职责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定期和临时报告资料收集与编制[29] 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30] -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33] 监事会通知 - 监事会对外披露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信息时,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董事会[33] 文件保存 - 公司各部门文件资料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董秘办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变动等事项[3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41] 信息发布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秘办制作、董秘审核、董事长审定等流程[44] 保密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2]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43] 部门责任人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7]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相关责任人需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被罢免职务[49][50][5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1] - 信息披露过程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51] 办法适用及生效 -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53]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53]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54] 办法解释 - 本办法的解释由董事会负责[55]
腾远钴业: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7 18:52
Grant Thornton 致同 关于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者 报告编码:京24E04 目 录 关于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Grant Thornton 致 同 如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心) 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话 +86 10 8566 5588 T +86 10 8566 5120 关于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 第 351A005530 号 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赣州腾远钻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
腾远钴业: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7 18:52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4-023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