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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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2025年二季度归母净利润环比增长281.30% 资源与技术优势显现
证券时报网· 2025-08-19 09:13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10.30%,归母净利润4.69亿元,同比增长9.94% [2]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达到4.12亿元,同比增长43.54%,现金创造能力与运营韧性增强 [2] - 二季度表现亮眼,营收环比增长41.75%,归母净利润环比增长281.30% [2] 钴价与行业动态 - 钴价回暖源于刚果(金)出口政策扰动,2025年6月刚果(金)政府将出口禁令延长三个月,导致全球钴供应紧张 [3] - 刚果(金)是全球钴矿最主要产地,2024年钴矿产量占全球总量约76% [3] - 电动汽车产业高景气度及AI智能终端、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崛起催生钴的新增需求 [3] 资源布局与产能规划 - 公司在刚果(金)推进矿石采购、资源开发和产品初加工基地建设,并取得多项矿权 [4] - 计划在刚果(金)新建年产3万吨铜、2000吨钴的湿法冶炼厂,预计2026年投产 [4] - 国内已建成3万吨电池废料综合回收车间,与电池厂商、汽车厂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4] 技术与工艺优势 -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展钴湿法冶炼研发和应用的企业之一,拥有自主规划、设计并制造湿法冶炼生产线主要设备的能力 [5] - 湿法冶炼工艺具有回收率高、污染小、投资相对较低等优势 [6] - 自主研发的多样性钴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硫化钴铜矿焙烧技术及酸性球磨浸出工艺能高效处理多类伴生矿石 [6] 产能扩张与股东回报 - 腾驰新能源一期新增5000吨四氧化三钴产能逐步爬坡,腾远本部5000吨电钴升级改造项目有望年内投产 [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钴产品3.15万金属吨、镍产品1万金属吨、锰产品1万金属吨、碳酸锂0.5万吨,铜产品6万吨的生产能力 [7] - 计划实施现金分红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7]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9 03: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 - 公司计划实施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 -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也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3] 生产能力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钴产品3.15万金属吨、镍产品1万金属吨、锰产品1万金属吨、碳酸锂0.5万吨、铜产品6万吨的生产能力 [4]
腾远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21:38
公司治理动态 - 腾远钴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8月18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公司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2]
腾远钴业:9月23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0:44
公司治理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将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1]
腾远钴业(301219.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4.69亿元,同比增长9.94%
智通财经网· 2025-08-18 19:0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32亿元 同比增长10 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 69亿元 同比增长9 9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 55亿元 同比增长7 61% [1] - 基本每股收益1 59元 [1]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1]
腾远钴业(301219.SZ):上半年净利润4.69亿元 拟10派10元
格隆汇APP· 2025-08-18 18:56
财务业绩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32亿元 同比增长10.3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亿元 同比增长9.9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55亿元 同比增长7.61%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1.59元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1]
腾远钴业(301219)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18 18:47
合规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2]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2] - 公司各方面存在问题均为无[4] 履职情况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为每月1次[2]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7次[2] 重大事项 - 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事项均已履行[5][6] - 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需报告[7] 会议检查 - 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次[2] - 现场检查次数为0次[2] 培训情况 - 培训次数为0次[3]
腾远钴业(3012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8 18:47
制度通过与生效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2024年5月14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待2025年9月23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一次修订[1]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3]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改聘时新聘请会计师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16] 改聘要求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5]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违规时董事会通报批评或处罚责任人[19] - 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行为,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审计费用[19] 文件保存 - 公司应妥善保存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1] 费用调整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调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21]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腾远钴业(301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8:47
规则修订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6年8月12日创立大会通过,经历4次修订,待2025年9月23日第五次修订[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7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10日内召集[9][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定期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16][1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决议事项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其他事项决议[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0]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信息[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33]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5]
腾远钴业(3012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持有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 持有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下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以下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7]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算表决权股份数[22]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23]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参照多种原则方法确定[27]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