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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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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通科技(3013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德军)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德军)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客观、慎重、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德军,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2005 年起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现 兼任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恒翼生物医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
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立即通知召开[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12]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7] - 董事会秘书安排并保存记录[1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6][17]
绿通科技(30132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永宏)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姜永宏)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客观、慎重、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姜永宏,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4 年 4 月起在暨南大学工作,现任暨南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兼任广东佛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 | ...
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绿通新能源 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 ...
绿通科技(30132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9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54 | | 第十一章 | 附则 54 |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
绿通科技(3013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相应专业人士或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4]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被提名[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最迟在发布选举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并披露声明承诺[13] - 深交所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履职与监督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可要求说明,未说明可报告[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任期管理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及异议[14]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绿通科技(30132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9:3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特定人员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
绿通科技(3013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峻峰)
2025-04-28 19:0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峻峰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该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
绿通科技(30132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9:04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8.31亿元,同比下降23.15%[2] - 2024年净利润1.42亿元,同比下降45.98%[2] - 2024年扣非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58.74%[2] 会议情况 - 2024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3]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6]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9次[7] - 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7] - 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8] 投资者参与比例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33.51%[6]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为63.78%[6]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53.32%[6]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46.40%[6] 未来展望 - 2025年董事会加强自身建设,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2025年董事会完善综合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9]
绿通科技(301322)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4-28 19:04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峻峰、谭小平、燕学善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峻峰、谭小平、燕学善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