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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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5-31 18:07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3 号)。公司 对此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将关注问题回复如下: 1.2023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23.14 亿元,较上年减少 27.7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74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 归母净利润为-1.12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63 亿元,由盈 转亏;产品毛利率为 39.71%,较上年减少 4.61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按照产品类别、销售区域等分类说明收入减少的具体情况,分析收入 下滑的原因,补充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分析成效。 (2)补充说明 ...
华宝新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20:17
www.allbrightlaw.com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宝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
华宝新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5-23 20:09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 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 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
关于华宝新能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3 16:51
关于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3 号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 下情况: 1.2023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23.14 亿元,较上年减少 2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 利润")为-1.74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12 亿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2.63 亿元,由盈 转亏;产品毛利率为 39.71%,较上年减少 4.61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1)按照产品类别、销售区域等分类说明收入减少的 的具体情况,分析收入下滑的原因,补充你公司采取的应对 措施并分析成效。 (2)补充说明近 3 年市场占有率波动情况,是否存在 下滑等情形,若是,请补充说明市场占有率下滑的主要原因, 1 并对比同行业主要公司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竞争能力不足 导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补充说明拟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3)结合市场竞争、成本管控等因素,补充说明毛利 率下滑的主要原因,并对比同行业主要公司毛利率水平,说 明你公司产品毛利 ...
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22 18: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宝新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征 | 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桐赈 | 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 | |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 是 | |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 1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
新能20240520
华宝证券· 2024-05-21 22:44
会议主要讨论的核心内容 公司整体情况 - 公司2023年面临营收下滑和亏损压力,主要原因包括成本端压力大、竞争格局加剧[1][2][3] - 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30%,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日本市场份额提升和美国市场需求恢复[3][4] 成本和费用管理 - 公司正在通过降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措施来控制成本[4][5] - 未来公司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费用投入,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9][31] 各区域市场表现 - 美国市场:公司市场份额较稳定,未来有一定提升空间,整体需求增速20%-30%左右[14][15][35] - 日本市场:公司市场份额在一季度已恢复到第一位,未来有望保持15%-20%的增速[20][21][35] - 欧洲市场:公司市场份额不足20%,受竞争对手库存压力影响,预计下半年或四季度会有所恢复[22][23][35] - 新兴市场:公司正在快速进入东南亚、澳新、中东非等市场,预计今年可带来1亿元左右的增量[8] 产品结构和渠道布局 - 公司产品结构中,便携式电源占比约70%,官服占30%,固定式家储占比较小[33][34] - 公司正在加大线下渠道建设,预计未来线下渠道占比可达30%以上[26][27][28] - 长期目标是通过M2C模式提高直销占比,提升产品性价比[27][28] 问答环节重要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投资人提问** 公司2023年营收和利润的具体目标是什么[6][7] **公司回答** - 营收方面,预计可恢复到2022年水平或略有提升 - 利润方面,目标是实现扭亏为盈,并争取达到4%-5%的净利率水平[7][9] 问题2 **投资人提问** 公司各主要市场2023年和2024年的具体表现如何[10][11][35] **公司回答** - 2023年:美国占比约49%,日本占比20%-30%,欧洲占比10%左右[10] - 2024年:公司整体有望恢复到2022年水平或略有提升[7] 问题3 **投资人提问** 公司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的控制目标是什么[30][31] **公司回答** - 管理费用率有一定下降空间,销售费用率控制会更加动态灵活 - 未来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增加销售费用投入以抢占份额[30][31]
经营拐点已至,便携式储能龙头多点布局再出发
广发证券· 2024-05-10 11:02
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给予华宝新能(301327.SZ)“买入”评级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3年实现营收23.1亿元,同比下降27.8%,归母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160.6%,毛利率39.7%,同比下降4.6%。主要受产业链去库与产品升级过程、加息影响可选消费品需求、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 [1] - 24Q1公司实现营收5.8亿元,同比增长29.9%,归母净利润0.29亿元,同比增长197.7%,毛利率46.5%,同比提升4.8pct,环比提升7.6pct,经营能力向好态势明显 [1] - 公司23年完善多领域布局,包括产品端完善0.1-3kWh、高功率、三元+铁锂路线产品矩阵,市场端新拓展东南亚、中东非等市场需求,渠道端加大高利润率线下渠道布局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EPS为1.27/2.33/3.39元/股,考虑可比估值给予2024年1.0xPEG,对应合理价值80.43元/股,给予“买入”评级 [2] 盈利预测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50、4213、5515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36.1%、33.7%、30.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291、423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91.0%、84.0%、45.2% [3] 分业务拆分 - 便携式储能产品全球出货量预计2024-2026年分别为1080.71、1459.34、1970.11万台,公司销量分别为102.89、143.22、197.94万台,分容量段市占率分别为9.52%、9.81%、10.05% [6] - 便携式太阳能板产品销量预计2024-2026年分别为24.0、28.8、34.56万套,毛利率维持41%/42%/43% [5] 可比公司估值情况 - 可比公司包括德业股份、锦浪科技、固德威,给予2024年1.0xPEG,对应合理价值83.26元/股,维持“买入”评级 [7]
华宝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08 18:31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 ...
华宝新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5-08 18: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信息。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 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并 送达监管部门 ...
华宝新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4-05-08 18: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进行内幕 交易、虚假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 的资料以诱使对方进行交易、披露受禁止交易的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市场不 当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变动价格、限制股份转让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