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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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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3013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6-10 19: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宝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 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 身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 ...
华宝新能(30132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0 19:17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深 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 ...
华宝新能(30132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0 19: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深圳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华宝新能(3013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独立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 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
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9: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 ...
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0 19:17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规文件的规范 性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 ...
华宝新能(30132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10 19:15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 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
华宝新能(301327)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5-06-03 17:00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 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于2025年 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2 日、2024年4月18 ...
华宝新能跌1.22% 2022年上市超募49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6-03 16:20
股价表现与发行情况 - 公司当前股价47.91元,较发行价237.50元下跌79.83%,处于破发状态 [1] - 2022年9月19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24,541,66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56%) [1]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82,864.57万元,净额559,459.64万元,超原计划募集金额491,839.64万元 [1] - 发行费用总额23,404.93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获承销及保荐费用20,431.41万元 [1] 募集资金用途 - 原计划募集资金67,620万元,投向便携储能产品扩产/研发中心建设/品牌数据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四大项目 [1] 2022年度权益分派 - 以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83元(含税),合计派发199,968,000元 [2] -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28,8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4,800,000股 [2] - 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原则 [2] 2024年度权益分派 - 以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1.50元(含税) [3] -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3] - 针对不同股东类型实施差异化股息税率政策 [3]
华宝新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1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1][2] -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24,800,00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74,381,356股,增幅为39.73% [3][5]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股东分红细节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35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每10股补缴税款1.15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 [3]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股本结构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92,895,834股(占比74.44%)增至130,054,167股(占比74.58%) [5] - 无限售条件股份从31,904,166股(占比25.56%)增至44,327,189股(占比25.42%) [5] - 本次转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5] 除权除息调整 -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11.421987元,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数为3.972865股 [5]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1421987)/(1+0.3972865) [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根据权益分派进行相应调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