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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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0:0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内的议案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78.78%来自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21.22%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89.9元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6亿元 [1]
致尚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73.36%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7 19:4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2亿元,同比增长3.2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73.36%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28元,同比增长172.34% [1]
致尚科技(30148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1次[11] 审计职责与流程 - 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内控和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9][10] - 内部审计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专案审计除外[19]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向董事长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19] 制度相关 - 公司内控涵盖业务环节,审计部可调整[11] - 审计部向董事会报送年度审计计划等资料[15] - 审计部在审议内控自评报告前提交检查监督报告[15] 评价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内控自评报告[21]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其出具内控有效性报告[23] - 公司应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5] 人员与权限 -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6] - 公司建立激励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24] - 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7]
致尚科技(301486)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舆情工作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职能设在董事会办公室[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9]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等[10][11] 舆情报告与处置 - 知悉舆情先报董秘,重大舆情报组长和监管[12]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灵活处置[12] 保密与制度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19]
致尚科技(30148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 -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股东回报规划 - 每三年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安排等内容[17] 决策程序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8] - 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0][2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1]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其他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3] - 董事会决策应记录表决情况并保存书面记录[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 制度发布主体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0]
致尚科技(30148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财务报表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提供月度财务报表[14]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提供季度财务报表[15] - 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供全年财务报表[16] 管理职能 - 公司财务部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等[12] - 公司定期分析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并审计财务报告[19] - 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等行使管理等职能[7] 人员委派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确定[7] 经营管理 - 子公司经营需遵守法规并依公司规划制定目标[21] - 子公司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21]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指导监督[22] - 子公司交易事项依规定权限审议决定[2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母公司办法执行[26]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联系部门[2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28] 激励制度 - 子公司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31]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查[31] 制度权限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35] 重大会议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应在规定期限前3个工作日送公司预审[10]
致尚科技(3014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投资决策原则 - 对外投资管理遵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公司发展等原则[4][5]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等阶段[20]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统筹,工作小组做前期准备[8]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2] - 未达董事会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投资及资产处置[14]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决定[15] - 股东会可临时书面授权董事会决策重大投资及处置事项[16]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审计部等对投资项目监督,处理违规问题[2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27] - 审计部对被投资企业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27] 投资处置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可收回对外投资[23]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可转让对外投资[23]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生效[31] - 董事会负责修改制度并报股东会审批及解释[32]
致尚科技(301486)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印章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管理,子公司及分公司参照执行[2] 印章分类及管理职责 - 印章含公章等有法律效力的印章[3] - 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公章等管理[9] -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管理[9] -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10] 印章启用与停用 - 新刻制印章经总经办验印登记后启用[13] - 印章停用向总经办办注销并交回[13] 印章使用规定 - 印章使用实行事前审批,严禁违规盖章[15] - 原则上印章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审批[15] 法律责任 - 非法刻制公司印章追究法律责任[21]
致尚科技(3014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制度实施安排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披露责任人,书面提供信息给董事会秘书[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2] 档案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保密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等[1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时应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需告知公司[15] -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应订立保密协议或有保密安排[16]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内幕信息时,书面提醒其保密[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8]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知情人获信息后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组织填写档案、核实信息并签保密协议[15] - 董事会秘书认为需披露信息时,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5] - 内幕信息事项有进展或变化,相关人员报告董事会秘书,秘书做好披露工作[15]
致尚科技(3014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9:3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出现规定情形需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信息[4]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重大风险[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报告执行情况[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签意向书或协议应报告主要内容[14] - 重大事件获批准或被否决应报告相关情况[14] - 重大事件逾期付款应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4]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提前报告并持续汇报进程[14] 人员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董事会[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9]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9] 责任追究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相关人员企业将被追究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