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
搜索文档
浙江华远(3015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之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 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 ...
浙江华远(3015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7:43
审计业务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8] 聘请议案提出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11][12] 选聘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等情形[12]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4] 续聘规定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开展选聘,经审议批准后续聘[14] 聘期与合同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合同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6] 费用变化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负责选聘相关信息对外披露[17] 改聘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9] 解聘与不再续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股东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21] 改聘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2] 更换时间 - 拟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中[24]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24] 不再选聘情形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6]
浙江华远(3015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1]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价格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 发生重大事件需向监管机构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11]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 公司董事、高管要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事务[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1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19]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执行情况[22] 信息保密 - 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未公开信息知情人[28]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至少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0] 信息发布与保管 - 公司审核定稿信息披露文件后,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审核登记、公告等工作[31]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3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31] 违规处罚与制度生效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公司进行处罚,如降低薪酬、解聘职务等[3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2]
浙江华远(3015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参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浙江华远(30153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6 17:43
制度相关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9] - 目的是加强互动易平台管理,建立沟通机制,提升治理水平[3] 平台要求 - 公司应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管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对口管理,证券部收集拟订,董秘审核,重要回复报董事长审批[7]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8]
浙江华远(3015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6] 专户管理 - 专户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 - 搁置超一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1] - 支付人员薪酬困难时,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2] 资金使用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11] 协议签订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数量 - 专户数量原则不超募投项目个数[4] 资金规范 - 确保使用与招股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9] 临时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4]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6] 检查监督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2]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3] 报告披露 - 董事会需对鉴证报告特定结论分析整改,在年报披露[25]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25]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5] 违规处理 - 保荐或顾问发现违规,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5] 制度说明 - 与国家法律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规定[26] - “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6] 时间信息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7]
浙江华远(3015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担保审批 - 各层级企业对外担保需逐级审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报董事会,部分报股东会[9] - 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特殊担保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以上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方不参与表决[9][10] 担保后续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4] - 债权转让除约定外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20]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人越权担责[18]
浙江华远(3015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4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规则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7]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其他要点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及出席会议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30]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董事会确定议题应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并书面通知股东[36] - 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说明详情,评估等报告应在会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36] - 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数据[36] -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38] - 公司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出席股东会[44] - 已登记股东需出示证件签到,未登记经批准符合条件可参加[47] - 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审议提案发言权,主持人规定发言时间和次数[53][54] - 发言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身份、单位和持股数量[55] - 因特殊原因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57] - 股东会全部议案宣布表决结果且股东无异议后,主持人宣布散会[57]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62] - 利润分配等提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等事项[7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5] - 规则修改情形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及股东会决定修改[66]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66]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67]
浙江华远(301535)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7:15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5 2025 年 8 月 2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肖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世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黄跃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 P N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 | | --- | --- | ---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8 | | | 第五节 | 重要事项 | 30 | | 第六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浙江华远(301535)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08-26 17:12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79.4118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4.92元,募集资金总额31386.71万元,净额26269.81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22258.35万元,余额4152.48万元[2] 资金置换 - 2025年3月20日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2258.35万元,发行费用自筹资金744.74万元,共23003.08万元[9] 资金管理 - 2025年4月1日同意用不超40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2] 项目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无实施地点、方式变更,无闲置募资补流,无变更资金使用情况[8][11][15] 效益预计 - 2024年11月25日预计实现效益9131.29万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