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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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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3 18:3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仑新材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薛阳 | 联系电话:021-2318708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仙俊 |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 3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露文件一致 ...
中仑新材(30156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18:3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 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 6,00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1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2,918,800.00 元,扣除发行 ...
中仑新材(30156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及资源占用制度
2025-04-23 18:3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及资源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及资源的长效机制,杜绝上述资金、资源的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中仑新材(30156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宝华)
2025-04-23 18:36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宝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宝华)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作为召集人多次 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郭宝华,1963 年 ...
中仑新材(301565)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4-23 18:3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中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 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有效调动公司董监高工作积极性,形成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高管利益的有效统一,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 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全体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 ...
中仑新材(30156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维涛)
2025-04-23 18:3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维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维涛)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作为召集人多次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工作情况 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维涛,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1984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厦门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 ...
中仑新材(30156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3 18:0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中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
中仑新材(301565)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3 18:08
RSM 容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此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效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ony.cn】 报告编码:京251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1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61Z0135 号 证会计助事务 用 f a r l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361Z0135 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4 年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仑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仑 ...
中仑新材(301565)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2025-04-23 18:08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 贴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或"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则本次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 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新的薪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