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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签署日期: 2025 年 7 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资产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以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妨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的,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 七、交易合同约定的 ...
康希通信: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希通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之法律意见书 致: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康希通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
芯联集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 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 情况概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现芯联先锋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申 请 人民币 4 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审 批 要求,公司拟为芯联先锋 本次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担保额 度,本次担保期限匹配贷款期限,贷款结清之日起担保履行完毕。上述 担保方式为第三方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 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 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 签 ...
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5]第12-00002号)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大信阅字2025第 12-0000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审阅报告 大信阅字2025第 12-00002 号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矿业" )按备考财务报表 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天和磁材: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和磁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票上市规则》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有关规定,对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607 万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64,28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 199,534,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
宝地矿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影响情况及防范和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对即期回报影响情况及防范和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防范和填补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交易后 | | | | 交易后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英搏尔: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1-3月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1-3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7-4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2C031168 号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鼎 元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珠海鼎元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
大洋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 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为基础 ...
英搏尔: 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B02-0072号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 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
康希通信: 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5 修正)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章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