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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 永安行: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8,864,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8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2] - 可转债于2020年12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安转债",债券代码"113609"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20.34元/股,截至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4.22元/股 [2]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1年6月11日转股价格由20.34元/股调整为16.48元/股 [2] - 2022年6月9日转股价格由16.48元/股调整为16.38元/股 [3] - 2022年11月8日转股价格由16.38元/股调整为16.40元/股 [4] - 2023年6月6日转股价格由16.40元/股向下修正为14.93元/股 [5] - 2023年6月15日转股价格由14.93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 [5] - 2023年11月15日转股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81元/股 [5] - 2024年4月12日转股价格由14.81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6] - 2024年7月4日转股价格由14.47元/股调整为14.22元/股 [6]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4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8.49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7][8]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7] 公司赎回决定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赎回登记在册的全部"永安转债" [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赎回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至赎回工作完成 [8]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永安转债"的情形 [9]
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代码为148812 债券简称为24长城06 属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1] - 债券发行方式为平价发行 [1] -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7月16日支付2024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期间的利息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 [1]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29% 每手(面值1,000元)本期债券本次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22.90元(含税) [2] -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18.32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22.90元 [2]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 付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3]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3] 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将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3]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3]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由付息网点代扣代缴 [4] -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4] -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4] 咨询联系方式 - 公司咨询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8层 邮政编码518033 [5] - 咨询联系人为宁伟刚 咨询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电话0755-83516244 [5]
芯海科技: 关于“芯海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发行41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亿元,存续期限为6年(2022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0日)[1]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4%、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4%、第六年3.0%[1] - 可转债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海转债",代码118015[2] 转股安排 - 转股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初始转股价56元/股[2] - 因股权激励导致总股本变动,转股价经历三次调整:2022年10月27日调整为55.71元/股,2023年1月17日调整为55.68元/股,2023年12月13日进一步调整[2][3]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次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票面利率1.2%[5] - 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兑息金额为12元(含税)[5]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21日[1][5] 付息对象及方式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8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5]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债券兑付,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利息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5]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需缴纳20%利息税,实际到手利息为每张0.96元(面值100元)[6] - 居民企业自行缴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2018-2025年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6][7]
宣泰医药: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 或"公司")股东南京市栖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栖和创 业")持有公司股份 25,7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07%。上述股份来源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栖和创业出具的《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栖和创业计划根据市 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7,0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441%。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 ...
冠中生态: 关于冠中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冠中转债付息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支付"冠中转债"第二年利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票面利率0.60%,每10张(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6.00元(含税)[4]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1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利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4]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207,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评级展望稳定[1][3] 付息方案细节 - 利息计算公式:年利息额=票面总金额×票面利率(0.60%)[2] - 个人投资者实际到手利息为4.80元/10张(税后20%),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所得税(6.00元/10张)[4][5] -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转股的债券不再支付当期及后续利息[1][2] 付息时间安排 - 付息日:2025年7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18日[4] - 利息支付周期: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3] 税务处理规则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利息所得税由兑付机构代扣代缴20%[5] - 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5] - 其他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4][5]
中润光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7,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606%;董事金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21,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流通。 董事金凯东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至未来 3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 305,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470%。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0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3470%;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0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347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 ...
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5-07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后,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累计本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批次及发 行额度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于发行前确定。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用途。 起至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后,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本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批次及发 行额度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于发行前确定。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或其他 ...
芯海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股的比例为 0.75%。前述股份将于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并在回购完成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 价格减持不超过 1,071,844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 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0.1 ...
广联达: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4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 21 元/股(含)的回购 价格,回购不低于 500(含)万股且不超过 1,000(含)万股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
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8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SHARP TONE和UNICORN ACE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61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879,727,500股的6.55% [1] - SHARP TONE和UNICORN ACE各自持有28,805,22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7% [1] - 上述股东与控股股东远益国际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一致行动人 [2]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SHARP TONE和UNICORN ACE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59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2][5] - 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 - 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5] 股东身份及持股结构 - SHARP TONE和UNICORN ACE均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但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2][5] - 控股股东远益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1,826,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2% [4][5]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SHARP TONE和UNICORN ACE已履行IPO时的股份锁定承诺,包括36个月锁定期及可能的延长条款 [6] - 减持计划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8] 减持计划实施安排 - 若公司股票在预披露期间停牌,减持开始时间将相应顺延 [5]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如送股、转增等),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