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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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资金2.7亿元精准赋能乡村振兴
新华日报· 2025-07-10 05:49
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省财政下达2.7亿元资金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 - 1.6亿元用于2025年度539个行政村探索多样化发展途径 [1] - 1.1亿元作为2024年度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剩余补助资金 [1] - "十四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22亿元支持超过3000个行政村发展项目 [2] 具体项目实施案例 羊尖镇丽安村项目 - 投入450万元建设1.2万平方米花卉基地项目 [1] - 财政补助135万元 [1] - 自筹资金315万元 [1] - 预计为村集体增收50万元 [1] - 投入115万元建设25亩共享菜园项目 [1] - 财政补助100万元 [1] - 预计为村集体增收9万元 [1] - 2024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324.43万元 [1] - 2025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预计可达400万元 [1] 睢宁县邱集镇倪庄社区与刘祠村合作项目 - 两村合作建设660千瓦光伏电站 [2] - 使用刘祠村6800平方米厂房屋顶 [2] - 2024年9月施工完成 [2] - 2024年获得财政80万元资金支持 [2] - 项目年发电量80万千瓦时 [2] - 为每个村集体年增收16万元 [2] 政策支持与未来规划 - 省财政将持续优化资金绩效管理 [2] - 强化项目跟踪问效 [2] - 助力江苏乡村提升"颜值"和"产值" [2] - 确保财政资金精准赋能乡村振兴 [2]
四川凉山州特色农产品撑起乡村经济大梁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25-06-16 06:18
农业产业发展 - 凉山州依托独特地理气候条件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包括石榴 苹果 芒果 蔬菜等主导产业 其中会理市石榴种植面积40余万亩年产量77 4万吨 盐源县苹果种植面积43万亩年产量约70万吨 [1] - 标准化种植显著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会理石榴优质果率从60%提升至80%以上 并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品牌形象 [2] - 科技应用推动农业现代化 越西县蓝莓无土栽培采用智能水肥系统使单株产量提高30%以上 冕宁县智能育秧生产线效率较传统方式提升60% [2] 科技创新与合作 - 与四川农业大学合作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成功选育多个本地适种新品种并推广先进栽培技术 [3] - 三元村探索鱼菜共生等产学研项目 已发展16家企业且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超51% [3] 农村集体经济 - 会理市三元村整合490万元资金建设500亩农业种植区 涵盖樱桃 草莓等10余个品种 [4] - 德昌县高丰村形成2300亩枇杷种植核心区 带动创建万亩现代农业园区 户均年收入超10万元 [4] - 州政府出台资金 土地 税收等支持政策 并建立财务 审计监督制度保障集体经济发展 [4] 基础设施建设 -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 修建水库 灌溉渠道等工程提升农田灌溉保障能力 [5] 农村信息化 - 实现乡镇和建制村宽带 4G全覆盖 培育农村电商主体建设服务站点推动特色农产品外销 [6] - 现代农业园区应用智能传感器实现农作物生长环境实时监测 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6]
陕西以合同清查工作为切口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透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6-14 10:3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 - 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作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 重点规范集体经济合同并深入排查问题[2] - 陕西省纪委监委梳理出集体"三资"管理中资金管理7种突出问题 资源管理5种具体情形 资产管理5种突出问题 共3大类17种问题[3] - 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摸排清查经济合同76 2万份 收回无偿低价占用 违规出租发包土地26 3万亩 收回资产6 1亿元[3] 地方整治案例 - 靖边县纪委监委推动184个村(社区)全面起底闲置低效土地 建立三本台账 整改问题合同4190份 返还群众财产利益131万余元[4] - 镇巴县纪委监委督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履行监测预警管理制度 从事前 事中 事后规范管理 严防合同逾期资金追缴不力问题[4] 监管信息化建设 - 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建设"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 该平台集财务核算 监督预警 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 覆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全过程[5] - "陕农经"平台可实时监测村集体资金流向 合同履约状况 并允许群众查询部分集体"三资"数据 提升管理透明度[5] - 陕西省纪委监委计划依托"陕农经"平台开展新一轮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 避免账外运营和管理[5]
通州石港:“三把钥匙”解锁集体经济增收密码
新华日报· 2025-06-11 05:24
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石港镇党委将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列为基层党建核心任务,实施村集体经济"增收行动",2024年全镇村营收入达1800万元 [1] - 公司通过"培优"、"抱团"、"强基"三大策略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根基 [1] 电商赋能与农文旅融合 - 四港村经济合作社与中公教育集团、豆芽文化科技合股成立南通市四港汇智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订单式"销售,打造"四港优选"供应链和直播电商账号矩阵,"郭书记助农"首场试播销售额超2万元 [2] - 睹史院村推动漫渔湾市外田园休闲文旅业态,招引咖啡露营、米酒工坊等新兴农旅项目,打造农旅品牌并获评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 [2] - 石西社区通过"飞地经济"模式购置商铺,预计年租金收益超20万元 [2] 本土特产与农旅联动 - 四港村整合本地特色农副产品打造"南通有礼"集采礼盒,累计销售额超200万元,带动周边村居农产品电商销售 [3] - 成立"乡村振兴农文旅共同体",串联志田村红色资源、四港村人文资源等,形成"特色农业+红色文化+乡村旅游"联动产业链 [3] - 渔湾社区借鉴石西模式年增收10万元,睹史院村建设300千瓦光伏项目年收益25万元,新貌村与石西社区联合购置厂房实现资产增值 [3] 区镇联动与服务下沉 - 实施"党建强村、双百倍增"项目擂台赛,将石港敬老院、种子公司等资产交由村级管理,帮助3个村居年增收80万元 [4] - 选派13名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四港村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村集体一次性增收1000万元,年可持续增收44万元 [4] - 石东村引进茯苓种植项目,年增收入20万元,镇级对增收比例前三的项目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4] 未来发展方向 - 公司将继续通过"点上"探索推动"面上"路径拓展,稳步扩大村集体经济总量并提升质量 [5]
全文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3 09:1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核心框架 - 立法目的为规范组织运行、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2] - 明确三类组织形态:乡镇级、村级、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 - 确立四大基本原则:党的领导、集体所有制、民主管理、按劳分配[4] - 赋予12项核心职能包括土地发包、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经营等[4][5] 组织治理机制 - 实行"三会"治理结构:成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43][51][56] - 成员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7] - 允许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每5-15户选举1名代表[49] - 理事会成员3-7人,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51] 财产管理制度 - 明确8类集体财产范围,禁止分割到个人[65] - 建立收益分配机制:提取公积公益金后按量化份额分配[70] -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39] - 规定资金不得存入个人账户等财务监管要求[74] 政策支持体系 - 财政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发展[79] - 金融机构需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等多样化服务[83] -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保障集体权益[85]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55][86] 成员权益保障 - 成员身份确认标准:户籍+权利义务关系+土地保障[17] - 明确11项成员权利包括选举权、收益分配权等[21] - 特殊保护妇女权益,禁止因婚姻状况剥夺权利[11] - 允许自愿退出但不得分割集体财产[22] 登记与变更规范 - 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不适用破产法[6][7] - 合并分立需经政府批准并公告债权人[34][38] - 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财产范围等[30] - 合并后债权债务由新组织承继[36]
中山小榄镇村(社区)集体平均收入破亿元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5-29 16:56
亿元村集群发展 - 中山小榄镇28个村(社区)集体平均收入突破1亿元大关,形成高密度"亿元村"集群,是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的强村富民新样本 [1] - 小榄全镇村(社区)集体收入达30.54亿元,其中13个村(社区)集体收入超1亿元,永宁社区以4.2亿元居首 [1] - 13个"亿元村"以永宁社区为中心,集中分布在小榄北部,呈现明显集群态势 [1] 产业驱动因素 - 小榄镇培育了8个产业集群,2024年GDP总量、经营主体及规上工业数量、社消零总额均在中山全市居首 [1] - 永宁社区作为产业发达典型,1986年工业总产值突破1亿元,2023年入选广东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村 [1] - 永宁社区通过工业园改造推动产业升级,引进10亿元级项目,单个项目增收最高达6倍 [1] 商业带动效应 - 绩东二社区因地处工业区中心,拥有中山首个省级示范商圈小榄汇丰城,商圈日人流量最高达10万人次 [2] - 商圈创造2000多个就业岗位,每年为社区带来超600万元收入,2024年社区集体收入达1.1亿元 [2] - 村民每股分红8100元(含社保补贴),分红持续增长带动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2] 区域协调发展 - 小榄镇实施镇域内结对帮扶,11个富裕村(社区)和镇属企业结对帮扶6个经济薄弱村(社区) [2] - 中山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培育"强村公司",建立村集体收益留存再发展机制 [2] - 中山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11年保持全省最小,体现城乡发展高度均衡 [2] 发展模式价值 - 中山"亿元村"集群是城乡发展高度均衡的体现,符合"百千万工程"实施目的 [2] - 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方法论具有推广价值,被农业农村部专家认可 [2]
河南: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快讯· 2025-05-20 08:49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 加强农村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 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 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治,深入开展"三规范两促 进一提升"三年行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 务。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
鹤山址山镇强村富民公司首开药店,村集体经济再添新动力
南方农村报· 2025-05-15 14:32
公司合作与业务拓展 - 鹤山市腾云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北药行合作共建的南北药行惠民药店于5月13日正式开业[2][3][5] - 合作模式打破传统租赁方式,采用资源整合与实体化运营,将村集体资金转化为优质股权资产[11][12][13] - 公司业务多元化,涵盖农产品销售、工业产品销售、咨询服务及小型工程承接[20][21] 经营成果与财务表现 - 公司自2024年5月16日开业以来,半年内营业额超100万元,纯利润超12万元[24][25] - 通过电商平台和村企合作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并联带动兄弟镇街优质农产品推广[23][25][26] - 7个行政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显著提升,农户增收致富效果明显[24][26] 发展模式与战略规划 - 公司采用“国资注资+多村合资”股权合作模式,由址山镇7个村统筹整合成立[18][19] - 未来将以五金卫浴和硅能源产业平台为依托,重点发展特色产业销售业务[30][31] - 运营宗旨为“服务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深化企业合作经营[29][31] 社会效益与行业影响 - 合作药店成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6][7][8] - 南北药行承诺以一流服务标准满足园区员工及周边村民需求,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双赢[15][16][17] - 公司模式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新路径,整合本地土特产并丰富“鹤山优品”矩阵[26][27]
江苏泰兴:村强民富产业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点燃乡村振兴“强引擎”
扬子晚报网· 2025-05-09 21:39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 江苏省泰兴市通过构建产权关系明晰、经营方式稳健的机制,激发农村经济组织创新产业业态,提升农村发展水平[1] - 泰兴市计划2023年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总收入突破4.4亿元,百万级经济强村占比提升至55%[7] 河失镇西黄村实践案例 - 黄英杰家庭农场通过1600亩土地流转建立现代化种植体系,采用"全程机械化+订单式产销"模式使亩均效益较传统模式增长4倍[3] - 西黄村通过资源活化利用实现年经营性收入95.68万元,计划2025年村集体收入突破115万元[3] - 该村正整合生产要素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健全联农带农机制[3] 宣堡镇三堡村创新实践 - 三堡村与平安集团合作成立强村公司,开发银杏、荞麦等康养产品,一季度实现销售额60万元,利润超10万元[5] - 项目直接带动30余名村民就业,并规划建设综合性教学基地预计年创收50万元[5] - 正在建设专属电商平台,目标年内为村集体新增收益50万元[5] 泰兴市整体发展规划 - 全市将推广"五种类型"发展模式,包括综合服务型、资产运营型等[7] - 重点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发展居间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等新型服务经济[7]
青年返乡与女性出嫁 专家详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权益保障热点
新京报· 2025-05-06 07:1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核心内容 -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财产所有权行使主体 包括土地承包发包权 宅基地分配权 农村"三资"管理权等 [1] - 规定集体成员认定三大条件 户籍关系 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集体土地等财产作为基本生活保障 [3] - 赋予非成员经程序可享部分权益 如返乡创业者可依据贡献参与收益分配 [4] - 禁止以妇女婚姻状况为由侵害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 明确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5][6] 立法背景与需求 - 解决集体经济发展中法律地位不明 成员边界模糊 财产权属不清等现实问题 [1] - 应对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成员身份认定挑战 如农民进城落户 妇女出嫁 青年返乡等 [1] -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的功能定位 需兼顾市场适应性与集体财产保护 [1][8] 乡村振兴与组织保障 -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 培育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2] - 通过立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提高财产利用效率 维护农民财产权益 [2] -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2][9] 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 法律提供财政补助 税收优惠 信贷支持 建设用地等专项扶持措施 [10] - 鼓励通过投资入股 兴办公司等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 [10] - 未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的乡村 由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财产管理职能 [10] 成员权益特殊情形 - 户籍曾在本集体者不自动丧失成员身份 但重新落户需满足三大认定条件 [3] - 允许非成员经成员大会同意后享有收益分配权 服务福利等部分权益 [4] - 明确妇女权益保护条款 禁止通过村规民约剥夺其成员权利 [5][6]